[专业问题讨论] 卷三讨论 目前博派最热讨论结果!

2008-11-4 17:38
24618155
money413  新手上路 | 2008-11-8 01:53:44

Re:卷三讨论 资深代理人讨论结果!

呵呵 居然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真是这样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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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art  新手上路 | 2008-11-8 05:30:32

Re:卷三讨论 资深代理人讨论结果!

都在这曰曰有啥用啊?

干点有用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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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lau  专利审查员 | 2008-11-8 07:38:05

Re:卷三 大所资深代理人讨论结果!

sunkee wrote:
关于对设备独权的区别特征如何概括的问题,是个很大、很重要的问题。

毕竟只有一个实施例2,反正我是基本按实施例2的内容,抄上去的。没有进行比较大的上位概括,就怕概括的导致范围不清楚或者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为保守起见,我没进行概括。写法跟LZ差不多。

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格?

现在是答复一通,不仅仅是不支持的问题
概括就是超范围的问题了
记住一点,这次考的是答复通知书时候的修改,不是根据说明书撰写权利要求
根本就不能概括
这个所谓的资深代理人写的东西
提交上来审查,统统都是超范围的
wenlau  专利审查员 | 2008-11-8 07:55:48

Re:卷三 大所资深代理人讨论结果!

leonwhy wrote:
你也说了是“足以” 本案不足以支持,具体不同的食品烹炸需要不同的客观条件限定,本案只给了马铃薯的条件,不能以此类推其他的食物也可以在这条件下生产,也就是说本案的诸如真空度等只是限制马铃薯的,除非具体给其他食品限定才能说是足以支持。不是仅凭一句话就能认可其他食品的技术方案成立。

个人认为,最终给出的答案无论是支持还是不支持,都应该对审查员提出的不支持的审查意见进行争辩,因为审查员给出的审查意见严重的说理不充分,即存在严重缺陷,其只说优选实施方式中只记载了马铃薯片,因此就不支持。这显然没有正确理解支持的概念,因此个人认为无论如何一定要针对支持与否进行争辩。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8-11-8 18:48:07

讨论?

什么叫资深代理人?
不可不看的帖子  注册会员 | 2008-11-9 02:44:09

Re:卷三讨论 持证代理人讨论结果!

发现某些坛友开始破口大骂“资深代理人”这个头衔,想必这几位坛友的答案与本帖不同,又找不到好的理由反驳,只好攻击“资深”头衔。

那改成“持证代理人”吧,这回没得骂了吧[s:2]

希望提的意见更实质性一些,而不是围绕这些边边角角。
overcome999  新手上路 | 2008-11-9 03:29:13

Re:卷三讨论 持证代理人讨论结果!

我认为还是应该上位为食品.
题目说明这是第一次意见答复,我认为是个暗示吧.
理由上边说的都有道理,但写成食品会更能表现代理人的立场.又是第一次,难道就缴枪缩小?
heqiquanhe  新手上路 | 2008-11-9 23:06:41

Re:卷三讨论 持证代理人讨论结果!

说明书中的数值范围是0.02——0.08,并没有说是小于或等于0.08,完全可以理解成是小于0.08大于0.02,这并没有放弃端点导致违反新审查指南的规定,这是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书并没有讲到创造性的问题。如没有创造性,还有第二次机会,这才能维护申请人的权利最大化。真空离心放到从权2即可。设备独权应当是根据从权2的设备。产品独权应当是权1权2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不可不看的帖子  注册会员 | 2008-11-10 00:44:45

Re:卷三讨论 持证代理人讨论结果!

实践中,数值范围永远是从属权项。因为保护范围永远是最窄的。不信可以问问周围作实务的。
rcat79  注册会员 | 2008-11-10 07:57:39

Re:卷三讨论 持证代理人讨论结果!

和我答的思路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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