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al wrote:
再说一遍,netscape并没有发明浏览器,所以他不可能申请到浏览器的发明专利,它只能申请如果在浏览器中显示图形的专利。
而浏览器这个东西是什么时候发明的,那是在internet建立的时候,他和其他http/ftp/gopher等规范定义下的东西。
就好比ftp定义个一个规范,大家都可以用这个规范开发各种不同的FTP软件,但是任何一个FTP软件的作者不能说FTP是自己发明的。他只可能申请一些他具体软件设计过程中某些功能和模块的专利。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些功能和模块的专利都是建立在FTP这个大的规范之上的,别人都可以按照FTP规范在设计一个FTP软件,不必经过你的允许。 你已经让我不可理喻了,我说几百遍了,抛开netscape,只谈浏览器的初期。对比现有技术是BBS公告版。
你能告诉我你是做专利的吗?你的思路为什么总是与我有偏差。
难道是我不适合专利这行当?
告诉过你多遍了,ftp只是协议,它要求大家传送文件时遵循这个协议规则,否则无法识辨数据。而这个协议是可以变化的,比如,在数据传输层传送图片文件的具体数据,而在其他协议规范下,可能要求图片数据在数据链路层中传送,甚至有的工业控制协议它的数据传送是规定在mac下的。这些规定是智力活动规范的,专利性不强,不代表不可以获得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