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ZHTXNI wrote:
如果请你去当法官,这个官司不审就输,那贡献可就大了!理论脱离实际,不问事实和证据的司法审判,在当今司法状态下还少吗?你又可以为其添砖加瓦了!我的看法与你适得其反,只有让被告输了这场官司,使“专利”从本本之中解放出来,才能为加速专利技术转化大做贡献!君不见当前专利市场如此混乱,专利转化率如此之低,这与被告只管生搬硬套,而不管实际状况如何是不大有关系?
看来这场官司已不可避免,无奈!
理不辨不明,是非对错总有一个相对合理的答案,倘若通过讨论、争辨乃至诉讼等途径使各方当事人都寻找到了这样一个答案,都能从中获得了经验教训,就善莫大焉了。
对于这个案子,我的意见之前也表明过了,那就是双方都有处理不妥的地方,但最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楼主的申请本身的不可克服的缺陷问题。如果楼主不能自省其身而把所有责任推到审查员身上,又不肯接受善意的劝告而一意孤行,那这场官司打赢打输都没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在浪费社会资源。
我觉得国内好多申请人对专利的理解存在太大的误区,消除这种意识上的误区也不是一年半载就能成功的。看了楼主的发言,觉得楼主对“什么是专利”都没有一个正确的领悟,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还未授权,或因各种原因而已中止,那它只不过是一份普通的技术档案而已,申请这件专利的人就不能称为“专利权人”或“专利人”。如果还未取得专利权就以“专利人”自居,那恐怕不仅是贻笑大方的问题,还很可能是打着旗号来赚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吧?
楼主说我们现在的专利市场是很混乱,但不知您所指的“专利市场”指的是什么市场,不知是不是专指贩买专利的市场,那么我所理解的乱,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一方面是买方,就是买专利的一方,包括大大小小的企事业单位,这一方面的乱可能是指拿了东西不付钱的,就是侵权的公司很多;再一方面是中介市场,这一方面的乱也世人共睹;但还有一方面就是卖方,也就是楼主所处的那一方。殊不知现在有许多人拿专利当作幌子作为取得名誉、利益的手段,有抄袭技术文章来申请专利以获得职称、学历的,有假冒专利来推广市场的,也有把伪科学的或凭空的想象来作为专利申请的,不一而足。而专利局只是一个行政审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权标准的所在,对专利市场的混乱并没有直接的责任。相反,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查也基本上合乎国际通行的规范,对于什么样的申请能授权总体上都是有一个合理的尺度把握,试想,如果对所有专利不加删选而都授以专利权,那我们的市场应该是更加混乱才是。
对于专利转化率低的问题,我觉得倒是很正常,这并不仅仅是市场不健康的原因,其很大程度还是因为垃圾专利泛滥。检验专利是否真正有社会价值,当然还是得靠市场的删选。现在很多专利申请人对自己的技术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估和必要的远见,而仅仅以“取得专利的东西必定是好东西”的心态来做市场推广,其转化率低在所难免。
每次看到楼主的发言都不由得心生感叹,中国的专利事业真是还在蹒跚学步的阶段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