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oa wrote:
看楼主真的是吃了没有事情干了,是不是钱多了没有地方烧了,先声明,你要告的不是审查员,这和审查员没有关系.还有说推广专利的事情,如果推广专利都让国知局干了,那你发明人干什么呀,就是把发明交上去了在床上睡着数钱是不,你说中国有很多垃圾专利,这一点我承认,但是专利不可能以有没有经济效益来审查,这么审查那专利授权要等到什么时候呀.
不过你的案子还没有看了, 正想看看呢.
以上说的偏激的话请见谅. 你错了!谁也不是吃了没事情干才打官司告状的,正如你也不是吃了没事情干才来上网一样!当然也不是钱多了没地方烧了,才去花钱讨说法!看来普法教育还得搞上二十年,才知道依法办事正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然非被当成吃了没事情干到法庭上去烧钱的不可……
你还错了!我起诉的被告当事人表面是上国知局,但事在人为,恐怕来应诉的就是审查员先生(法定代表人才不会出庭当面对质呢!)因此说到底,与审查员先生密切相关!赢了,他们可以回去邀功请赏;输了,可就要挨训受罚了。君不见国家行政法律诉讼最后的行政处罚是要落到个人头上的吗?
你更错了!专利发明人搞发明虽说是自讨苦吃,但他们心甘情愿,科技创新以苦为乐,以研为荣!发明搞出来了,当然千方百计去推广应用,没有一个闲在那里没事干等着数钱的。所以贵友的话轻则说是无的放矢,重则说是颠倒黑白——国知局若不转变机制,只管在那里收钱办手续,只能日复一日地加重专利发明人的经济负担,对科技创新却毫无益处。
不能加速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一万年又有什么用?故而国知局应当深入实际,成为专利转化的中心枢纽,把专利发明与市场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速专利转化,我国专利转化率极低的现象就会大为改观了。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加速专利技术转化,那些围绕本本转的生搬硬套,僵化教条式的审查方法,也就不攻自破,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也就不会出现理论脱离实际的咬文嚼字、出尔反尔、强加于人的不当驳回了。从实际出发来武装专利技术,干一个成一个,那就不光是专利发明人躺在被窝里数钱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走向科学致富的问题!
你又错了!我说的所谓“垃圾专利”与贵友理解的恐怕不同!专利是不存在垃圾的,它们都是人类宝贵的物质精神财富。一时转化不了有各种原因,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当笼而统之地打入“垃圾”行列。即使那些被撤权、长期停滞的专利技术,也有闪光点。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是前仆后继进行科技创新的过程和结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关键是改变专利技术转化机制,将所谓“垃圾专利”盘活,而不是泼上冷水,雪上加霜,让它们永世不得翻身……
此案具有重要意义,那就是维护专利发明人合法权益,向僵化教条的审查方法开战!因此还是大有看头。你的言论似有偏激之处,但都说在了点上,具有一定倾向性,因此逐条与你讨论。不当之处,亦欢迎批评指正。
感谢沟通交流!: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