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

2006-12-14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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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TXNI  注册会员 | 2006-12-22 04:38:47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众所周知,程序设计方案是不受专利法保护的,那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事情。作为发明专利主要是技术、产品和方法设计,只要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关技术方法,并且新颖实用,就达到了目的。而具体程序设计属于执行阶段,是发明构思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且更加不是千篇一律的东西,因此上不了专利说明书。

         此案的关键并非本发明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也并非什么“产品结构”“连接关系不清楚”,可能有关专利审查人员尚没有遇见过这种网络化系统性专利申请,没有现成的审查模式可资借鉴,故而用对比文件和审查指南上的说法生搬硬套。错了就是错了,希望被告不要面子作怪,还是理论联系实际,尊重一下智力劳动成果为好。

        同是一项新发明,可能有各式各样的写法,而实质性审查就是要审查创造性实质,而不是看什么诸如“逗号”“句号”之类与发明创造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可见该审查人员为了驳回本发明,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这样的审查方法和审查作风怎么能任其发展呢?

        所以此案值得探讨的,是被告的驳回理由究竟有没有真理性的问题。如果没有,那就反证了本发明的真理性。本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都是从实际需要出发提炼出来的,没有那种为了什么“模式”而故意雕琢的成份,因此不合审查人员习惯也是有的。但发明就是发明,不因发生驳回而褪色。

        相信现代电子集邮通信系统一定会在生气勃勃的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欢迎关注本发明,合作开发,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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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o  注册会员 | 2006-12-22 07:20:32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楼主,劝您先研究一下“专利侵权判断的标准”,或者看看侵权诉讼结果是专利权人胜诉的官司。
楼主对专利了解太少了大家很难劝服你!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希望你做一个“可与之言”之人!!!
orientwind ,确实是好人,写了那么多回复,尽管我不同意他说的一些话,但非常支持他的建议——
“我的建议是,如果您确实通过发明创造实现了这样一套电子集邮通信系统,那么您不妨委托一家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重新申请您的发明。我相信,如果您的新申请的说明书中详细记载了实现您的系统的所有关键的技术,那么您的本项申请决不可能破坏您的新的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如果您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合适地规范地撰写权利要求书,那必将有助于您的专利获得授权,也许您的新申请不会遇到与此类似的审批问题了。”

楼主,大家为您好!你仔细研究一下侵权诉讼吧!
对您,只能慢慢引导!希望会有效果!否则,真的是“失言”了!

不知道您在法庭上,专利局那些人怎么与您辩驳,要是我,肯定一句话也不多说!因为,有理不在声高,也不在说多少,理由充分,一句足以“毙命”!

强调一下,我不是审查员,仅仅是一个经验不多小小的代理人,所以你打不打官司跟我没太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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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wind  专利审查员 | 2006-12-22 07:35:43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本人已无意再发第三次说服意见通知书了
任复审去处置吧
QUZHTXNI  注册会员 | 2006-12-22 08:11:32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谢谢诸友苦口婆心的教诲!大家有益的指点我会记住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方能更好地前进。

        但这是法律诉讼,此案的中心是被告的驳回理由站不住脚。我每次答复,都将目标转向被告,而大家对被告却不屑一顾。你们真的以为被告沉默是金吗?不是的,他们真的理屈词穷,离开本本说不出一句真话!这样的阵势,恐怕连审判长也没经历过,所以像幼儿园的辅导员一样指指点点。这哪里是法庭辩论,分明是暗箱操作的独角戏!

        诸位都是有经验有水平的专利代理人吧!可谁做过原告还是被告的代理人没有?总不能临阵脱逃,用一言不发来表示有理吧?在法庭上,不是有理在不在声高的问题,而是没理想高也高不起来的问题。谁如果能从被告的驳回决定还是复审决定中找出一句令人信服的话来,那我就服了你了!

       因此谁看过我的回贴,切莫不要生我什么气,还是静下心来研究一下专利审查的误区吧!生搬硬套,出尔反尔,终归不是好事情!可是要误大事的呦!看来做一个合格的审查员也不容易,弄不好还要吃官司。但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只要多经历几次,在法庭上一言不发的被动局面也许会改观了吧!
flamingo  注册会员 | 2006-12-23 07:57:31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非常支持曲老师多写此类文章,以便我们找到问题,解决问题!
flamingo  注册会员 | 2006-12-23 08:04:40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就费用而言,确实也没其他办法!知识产权局的人也得生活啊!
而且像曲老师这种都自己申请专利了,俺们代理人怎么活阿??呵呵!

玩笑,还是希望申请人能多了解专利方面的知识,而且确切的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也不一定能获得最大的保护,好多代理人的业务确实太不认真了!所以委托代理人的时候,一定不要太“迷信”代理人,多提点问题,还是需要的!!!
orientwind  专利审查员 | 2006-12-23 08:58:39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flamingo wrote:
就费用而言,确实也没其他办法!知识产权局的人也得生活啊!
收的费用都是上交国库的~~

但如果不收费不审查只推广,中国这么多人都随便申请,那推广谁的好呢?
QUZHTXNI  注册会员 | 2006-12-23 09:41:55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你呀,一会支持我,一会又无可奈何!

你以为国知局是靠专利人养活的吗?错了,他们收去的钱早已声称分毫不差地上缴国库了。人家是靠吃国家的俸禄长大的,所以对专利发明人没有多少血肉之情!保存那么多“垃圾专利”而又一不着急,二不上火,原来许多专利发明人还在傻乎乎地算计交钱呢!转化?自己找门儿去吧!

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从专利代理人到专利发明人,特别是专利审查人员,陷入了本本主义的旋涡,以为把专利申请文件搞得滴水不漏就能坐地生财似的。岂不知发明创造是从实践中来的,只有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才能逐步加以转化,因此也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摸到新发明的脉博。而你看吧,专利审查人员根本不敢接触发明专利的实质和实际,只管围绕审查指南在那里打转儿,死扣什么“技术”“产品”“方法”“结构”的字眼儿,甚至玩起了文字游戏,连有几个逗号、句号都要审查一番,当成驳回的理由大打出手!

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使然,一不允许专利审查人员申报专利项目,二不允许他们参与专利技术转化,你说让他们把一脑袋聪明才智用到哪里?只好死扣书本,变成咬文嚼字的书呆子,到了关键场合(例如人民法庭)连一句像样的完整的话也说不上来。法庭辩论哪有照本宣科,鹦鹉学舌的?没办法呀,谁敢接触专利技术实际,可要付出前途不保的代价!

还有某些专利代理人,为了迎合专利审查员的口胃,不惜钻进一套一套的牛角尖,甚至把专利申请搞得离了谱,用什么统一模式一套就成!而拿到生产经营实际一触即溃,原来那些转弯抹角的劳什子,临到现场没有几句是用得着的!单就这不该那不让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一说(用尚未发生的所谓“产权纠纷”来约束现实),知识产权还有不时过境迁,变成“保护垃圾”的吗?

我认为在科技界,有三种人应当先富起来,其中也包括专利代理人,当然是在实现专利技术转化的前提下。国家免去一切形式上的费用,才能真正体现知识产权的社会性价值。专利代理人按标准收点费用是应该的,因为你们也是智力劳动的组成部分,只要专利发明人有求必应。但光靠收取代理费肯定是富不起来的,只有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专利技术转化上来,为专利发明人出谋划策,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才有出路。

国家应当将收费办手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变成专利技术转化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申报、代理、审查、使用在专利技术转化过程中的作用,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以便得到投桃报李的良性循环。如此才能减少所谓“垃圾专利”的困扰,将全民科技创新推上科学轨道,走向光明的未来!

大胆设想,紧急呼吁,快将知识产权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专利技术转化上来吧!让发明创造普遍得到良好归宿——这是时代的挑战,刻不容缓!

感谢你的启发、支持和鼓励!
flamingo  注册会员 | 2006-12-23 18:28:45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曲老师是说我?
你对的,我当然支持你;不对,让我怎么支持你?

还有,需要更正一点,
\"就费用而言,确实也没其他办法!知识产权局的人也得生活啊!\"
这话我说错了!让大家理解的有一些偏差!抱歉!!
不作解释了!错了就改!
QUZHTXNI  注册会员 | 2006-12-23 21:26:29

Re:专利发明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簿公堂(起诉状)(意见陈述书)

flamingo wrote:
曲老师是说我?
你对的,我当然支持你;不对,让我怎么支持你?

还有,需要更正一点,
\"就费用而言,确实也没其他办法!知识产权局的人也得生活啊!\"
这话我说错了!让大家理解的有一些偏差!抱歉!!
不作解释了!错了就改!

你好谦虚,这一点就比我强多了!看来我有对的也有错的,对的就勇敢地坚持,错了就谦虚地纠正,向你学习!不过对错都要支持我,只是支持的方式有所不同。你想想吧,一定有许多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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