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想你 wrote:
minisang wrote:
审查员的水平是有点良莠不齐!我同事有个案子,一通说有“大约”不清楚,我同事删除了,二通说删除大约超范围,这事搞笑的事情足以说明很多审查员too simple too naive!
这事一点都不搞笑,说明开始撰写时候写错了。显然你跟楼主差不多
同意!!!!!!!! 权利要求并不一定绝对不容许出现“大约”、“大致”这类词,只是专利局为了方便自己的操作而把这个问题搞成了一刀切的标准,国内很多事情不都这样吗,官爷做事的时候正确与否不是放在第一位的,大部分时候便于操作是第一位的。
现在的事实是,审查员只要看到“大约”、“大致”这类词或功能性限定,就会机械地发删除或超范围的审查意见!!
举一个例子,比如我说一个部件大致为立方体,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会觉得这个表述不清楚吗?
如果审查员非得要求把大致删除,那这样会不会更有问题,如果把大致删除,那立方体的8个角部有一个被略微倒角,难道这就不包括在我这个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了吗?
当然,大部分审查员还是比较负责的,我发这个帖子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审查员。有时间再找几个例子发上来,大家讨论一下
大家遇到过什么问题,也可以发上来讨论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