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2010-1-9 17:01
1014848
洛飞  中级会员 | 2010-1-15 15:46:15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tenderwind wrote:
还不知道成绩的时候,洛飞就说过此考试合理
那个时候,他思路很多地方错了,他自己也以为不会过了,但是还是发贴说考试合理
我认为他真的是基础很扎实的,不然按照他说的答题思路,应该难过的
所以,没必要说人家过了此考试就说此考试合理
建议你多看看他的贴子,会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
  小妹妹说话了,哥这感觉就象沫着春天的拂面微风,特惬意!
  不过,我们争一争没关系的,哥争的是道理,不是银子。再说这位cutecolt兄弟考试的时候都不愿多写一个字,可称得上2009年度专利代理人考试最精辟先生,他是懒得和我争的。而且,他是考试合理派,我是合理改进派,如果说他的观点是独立权利要求,那我的就是从属权利要求了,怎么争得起来嘛。
广告位说明
洛飞  中级会员 | 2010-1-16 04:44:20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sportsman2009 wrote:
恭喜络飞兄,我的实务又得重新来过了!还记得考试前讨论关于实务的问题呢,看来还是功夫不到啊!
  非常感谢!可能不一定是功夫的问题,有时技巧也很重要的。不只是考试,现实中的实务更需要技巧。
  我当天就给你发了悄悄话,刚才发现你还没阅读,所以补此一贴。
广告位说明
随意  新手上路 | 2010-1-25 22:33:14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凡是过了实务的大多都熟悉评分标准,而这个最关键的标准却并不那么让人信服。
国知局不愿意公开这个标准的原因也就不难推测了。首先是标准本身存在缺陷,公开了必然引起更多的争议。其次是标准本身的客观性或者是再现性不强。最后是可以通过后调标准(分数)来调整录取对象,这里面难免掺杂主观偏见和利益关系。
有没有这样的问题国知局最清楚,也是这个考试最应该改革的地方。
张烜律师  注册会员 | 2010-1-25 23:22:09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说起德国那个码,我看书时第一次看到这个玩意,我就知道,在考试中这肯定会是一个陷井。所以我就记得了,德国的代码是DE,德字的拼音。这种敏感都是考司法考试的时候给逼出来的。司法考试尽是这样的陷井。都说,司法考试的出题人就是想尽办法让你别过,作为名师,他们以自己的题难到了考生为荣。。
simone8888  新手上路 | 2010-1-26 04:22:39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偶得德国也选错了,考完出来后自己都觉得可笑~~

考试时脑袋里想着的就是往年试题的容易出错的地方,例如英国阿之类~~
jzzl  注册会员 | 2010-1-26 19:13:36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占位,慢慢看,写得不错
shrx  注册会员 | 2010-2-25 20:55:03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非常感谢楼主提供的评分标准,没有积分限制,谢谢!!
洛飞  中级会员 | 2010-2-26 07:02:54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shrx wrote:
非常感谢楼主提供的评分标准,没有积分限制,谢谢!!
  看来你或者比较忙,没有时间学习置顶贴中关于新手加分活动的贴,那是坛主开的,花10分钟时间学习一下,按照里面写的要求做两个简单作业,就可得到2分。这也是为了让你学会如何使用论坛发贴的一些必要知识,建议你还是学一下。
  或者心态比较急浮,觉得学习那些东西浪费时间。建议你静静心,这是应付考试的基本功。
shootm  注册会员 | 2010-4-6 21:34:14

Re:也谈实务题及其评分标准--和贝利君

感谢楼主的无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