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后心情非常之不好,如果一定要找个词的话,可能“沮丧”比较适合,挂在这个实务上了。尽管这样,还是想针对这个枕头题说几句赞美的话,近几年的实务题,我的看法是一年比一年出的好,今年的题,命题小组好象希望在形式和内容上寻求一些新的突破,至少产生一些新的亮点。
  1、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利害禁止。这个知识点如果放在科目一里面作为一道选择题,考的只是对相关知识的熟悉。而放在实务里面考,则还要考对相关知识的运用。比如我自己,这个知识点是掌握了,可是在考试时生怕写不完的心里状态下,没想到要到扉页上去看一下代码[74]里的内容。写到最后又把这个问题给漏掉了,这就是从掌握知识点到具体运用还有段距离。这算是亮点一吧。
  2、无效程序中增加了对请求人补充意见的答辩,这在形式上是一个变化,这倒不算什么,但里面增加的几个知识点应该算是今年考题最大的亮点。
  因为首次参加这种考试而太紧张,所以具体日期记不大清,只记得请求人补充意见超过了一个月的举证期限。对于枕头这项实用新型采用的是合并式修改,补充的理由和证据复审委应该考虑,即以法9条作为理由、对比文件3作为证据符合程序要求。但对于药枕这项实用新型,采用的是删除权5保留权6的方式修改,所以对补充意见中增加的细则2条2款的理由复审委应当不予考虑。只可惜我只是考完后才想到,针对修改权利要求书之后补充无效理由、增加证据,是相对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的,而不是相对一件专利而言的。应该说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不够,运用起来机械的很。
  3、以单一性作为无效理由的问题、以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对比文件否定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问题,虽然在论坛里都有讨论,但作为实务考点来说,也算是新的吧。
  虽然我栽在这个09年这个实务题上了,但还是觉得这个题是出的好,它更注重对知识点的运用。
  不过我还是有点小小的意见要提:
  1、3100个方格根本不够写,我是从第三页开始没按照方格写,可写到最后,权利要求书还没写完。从小学考到现在,第一次出现纸不够写。如果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纸张,那么最好画成横条格,如果是为了让考生写得清楚、方面阅卷,那么要印到4500个格左右,除非考试委能出个3100字的参考答案出来。
  2、草稿纸和试卷订在一起极不方便,有考生将草稿纸撕下来写被监考者制止,我也看到有经验老到者在准考正、副证背面写,我不敢,万一监考者说你舞弊那是有口难辩,即便不过总比零分好点。
  考都考完了,随它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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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8086  注册会员 | 2009-12-7 23:39:30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我没用草稿纸。。。。。。直接写在试卷上了,来回翻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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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y0000  注册会员 | 2009-12-7 23:59:04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草稿纸和试卷订在一起极不方便,非常同意
贝利  中级会员 | 2009-12-8 00:08:59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洛飞 wrote:
  1、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利害禁止。写到最后又把这个问题给漏掉了
  3、……以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对比文件否定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有点小小的意见要提:
  1、3100个方格根本不够写,我是从第三页开始没按照方格写,可写到最后,权利要求书还没写完。从小学考到现在,第一次出现纸不够写。如果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纸张,那么最好画成横条格,如果是为了让考生写得清楚、方面阅卷,那么要印到4500个格左右,除非考试委能出个3100字的参考答案出来。
  2、草稿纸和试卷订在一起极不方便,有考生将草稿纸撕下来写被监考者制止,我也看到有经验老到者在准考正、副证背面写,我不敢,万一监考者说你舞弊那是有口难辩,即便不过总比零分好点。
  考都考完了,随它去罢。
呵呵,我等着你的情况呢。
你的第1点应该不是很大分值。
你的第2点把握住考核点了。针对合并方式修改后请求人补充理由和证据的,应该考虑。
你的第3点,我纠正一下,法9条是关于同样发明创造的先申请原则,应该考虑的是权利要求的对比,不能串到新颖性上去。
tenderwind  注册会员 | 2009-12-8 00:32:35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洛飞也是今年才考?呵呵,高手啊。
洛飞  中级会员 | 2009-12-8 00:54:21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贝利 wrote:
呵呵,我等着你的情况呢。
你的第1点应该不是很大分值。
你的第2点把握住考核点了。针对合并方式修改后请求人补充理由和证据的,应该考虑。
你的第3点,我纠正一下,法9条是关于同样发明创造的先申请原则,应该考虑的是权利要求的对比,不能串到新颖性上去。
  谢谢关心!纠正批评得好!没考好,心情差得很,没注意,当然也说明基础极不扎实。
tgl888  中级会员 | 2009-12-8 01:04:13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3100字确实不够写..无语了,,搞的无效题中很多理由都省写了,,,
171872583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2-8 01:05:26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洛飞 wrote:
  
  1、3100个方格根本不够写,我是从第三页开始没按照方格写,可写到最后,权利要求书还没写完。从小学考到现在,第一次出现纸不够写。如果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纸张,那么最好画成横条格,如果是为了让考生写得清楚、方面阅卷,那么要印到4500个格左右,除非考试委能出个3100字的参考答案出来。
  
同意,深有同感!
fevernova  注册会员 | 2009-12-8 01:24:37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洛飞 wrote:
  考完后心情非常之不好,如果一定要找个词的话,可能“沮丧”比较适合,挂在这个实务上了。。
我出来考场就是这感觉。纠结于权5、6,还跳进了多个陷阱。

大家对你的水平还是挺肯定的,也不一定就不过。况且你才第一次考,乐观点
weller  注册会员 | 2009-12-8 02:04:28

Re:也说说09年实务题的亮点和科目三考试中的不足

我也感觉到纸不够,第二张纸就每个格两个字或两个格三个字,还剩了一点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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