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资料] 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2007-2-8 19:18
40129106
竹雪  版主 | 2007-2-26 22:41:10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4.1.6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其中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使用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全称,并且要与加盖在申请文件中的专利代理机构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或者缩写。请求书中还应当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编码。

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在合法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在请求书中,专利代理人应当使用其真实姓名,同时填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一件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专利代理机构:

A: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
B: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
C: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使用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全称+且与加盖在申请文件中的专利代理机构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D: 请求书中还必须填写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编码。

专利代理人:
(1)  A: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B:在合法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C:办理了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2)  请求书中,专利代理人必须A:使用其真实姓名+B:填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注意:一件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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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001  新手上路 | 2007-2-27 01:19:28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如鱼得水游入大海,希望融入竹雪给大家营造的氛围,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而法人分公法人与私法人,大学等其它组织是公法人,而个体工商户在民法通则中规入自然人范畴,所以,我想个体工商户只能以个人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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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mentor  高级会员 | 2007-2-27 02:22:44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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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之类的概念会随着法律的完善逐步取消,只要了解这些说法的起源,就不会这么起劲争论了;

何况还和专利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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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7-2-27 02:56:42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colinmentor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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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之类的概念会随着法律的完善逐步取消,只要了解这些说法的起源,就不会这么起劲争论了;

何况还和专利没什么关系。
.

哪有争论,讨论而已,呵呵,这有什么可争的,除非有奖品。
cm_1979  新手上路 | 2007-2-27 20:31:50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谢谢竹雪提供的资料
dreo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2-28 07:20:59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mmjj wrote:
发明人无权要求提前公开,只有申请人才可以。
申请人不一定是发明人。
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人不可能是发明人。

代表人也可以要求提前公开的。。。
yangruijianhui  注册会员 | 2007-3-1 17:49:33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colinmentor wrote:
B、无优先权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C、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不选择BC,是因为缺少了前提条件,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

一个问题:
从题目来看,已经说过是 “公布”, 初步审查不合格根本没有“公布”这一步骤;
所以,这个题目如果这样考察,是题目本身有歧义;

大家怎么看?
.
另外,參照<專利代理實物>第610頁,“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後,自申請日起(要求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滿15月進入公布准備,並在18個月期滿時公布,而上述期滿15月時因各種原因初步審查尚未合格的,則在初步審查合格後自審查合格之日起准備公布,並於三個月期滿進行公布。
bluerhy  注册会员 | 2007-3-2 20:52:59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colinmentor wrote:
1.即行公布 是怎样定义的呢?
2.第八章专利公报和说明书全文的编辑
1.2.1.1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
-----------
从以上规定看来,所谓的18满月和申请提前公布,只是时间段的问题. \"申请提前\"的不需要等到15个月满,只要初步审查合格,即开始准备公布(3个月的准备公布时间)并在3个月满后,进行公布;所以\"提前公开声明符合规定的,在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报编辑。也不属于“即行公布” \"
还是不确切.
--------
如果这样讨论,看来顺序就给弄颠倒了; 但是如果按照指南的顺序来读,就显得单薄.分散.


1) 根据引言中出现的“即行公布”,可以看出所谓“即行公布”就是指期满之后的立即对外公布,而不是进入3个月的准备公布时间段。
2)同意colinmentor的意见。

我感觉这四个答案都不对。A肯定是不对的,完全说成是“十八个月内”了。B、C考察的是一样的,都没有考虑初审合格的前提;D应该说“立即准备公布”。
当然,D可能是出题者想要的答案,但是不够严谨,用了“即行公布”这个词。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看竹雪和大家的讨论受益匪浅,谢谢啦~

引资料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因此,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公布该申请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

考题: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在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内公布
B、无优先权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C、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D、要求提前公开的,经初审合格后即行公布
草菅人命007  新手上路 | 2007-3-2 23:58:25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竹雪说的对,我同意,我这里还有个问题,
(1) 同一申请人先后或者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
(2) 不同申请人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
(3) 不同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但在先申请不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例如由于在先申请没有公开就被撤回了等原因);
(4) 不同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构成了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第三条怎么理解,谢谢
colinmentor  高级会员 | 2007-3-3 01:48:42

Re:陪竹雪一起学审查指南(新)

.

不大明白,这些题目在实务操作中有什么必要?
如果没有必要为什么还要考? 太玄妙了;

------------------------
关于申请提前公布的问题,专门咨询了产权局的咨询台;回答就是把指南给抄了一份;
真是高人啊!
实在是高!

看到这么多得好苗子耗损脑细胞,实在是不忿啊,
怪不得当年有人说“他年我若为情敌,抱着黄花闺女睡”
都是代理人考试给B的鸭!
古人!不欺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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