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
4.2检索抵触申请的时间界限
为了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发明专利申请主题新颖性的抵触申
请,审查员至少还需要检索:
(1)所有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向专利
局提交的,并且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后十八个月内已经公布或公
告的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
(2)所有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向国际
申请受理局提交的,并且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后十八个月内作出
国际公布的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以便
检索出与该申请相同的、可能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 的
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而成为该申请的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
如果不到18个月就授权,审查员自然检索不到上述的抵触申请就授权了。那么,在先申请的人怎么办?不能重复授权啊?或者以后其他人发现了,只能通过无效程序来解决。专利局不能因为收了别人的加快费就把自己的问题推给其他人吧。无效的那几千块钱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