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任苏亚

最近一段时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员在下发审查意见时,经常在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方面下了越来越多的通知书,审查员在评论了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的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之后,接着往往倾向于将两者的区别技术特征认定为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或者本领域公知常识。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而审查员评定的惯用手段或公知常识都属于现有技术的一种,因此,对于审查员关于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很难找出答复的角度。

根据目前的案例,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已经被对比文件公开的话,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再被审查员认定为公知技术,那后续答复的工作就非常困难;但是其实从审查员的角度来讲,是在关注本发明申请文件即是知道本发明的发明内容之后,才做出本发明权利要求中某个技术特征为惯用手段或者公知常识的判断,因此,如果审查员在做出判断的时候有可能还没有真正理解本发明的实质,或者没有仔细研究原始申请文件,这种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错误的。如果,本阀门中被审查员评定为公知技术或惯用手段的区别技术特征恰好是发明点所在,那就需要申请人充分陈述意见,据理力争。

因为从正面证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并非公知技术或者公知常识不太容易把握,则可以从反面论述申请日前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技术人员一般采用何种技术手段。当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是从属权利要求时,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则和原有的独立权利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因此需要首先根据该项区别技术特征带来的有益效果,来确定该项区别技术特征所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然后根据新确定的现有技术问题,可以举出申请日前的一个实例,例如,申请日前的某个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开发表在出版物上一篇学术文章,并从实例中列举出在该现有技术中,一般解决该新确定现有技术问题采用的何种技术手段,而这个技术手段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前的惯用技术手段,或者该技术手段是申请日前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同时,申请人还需所举要对实例中的技术手段以及本发明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做出分析,重点从原理层面上论述本发明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和该技术手段存在实质上的不同,该技术手段也不存在对本发明的该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启示,因此,具备可以授予专利权的特点。

或者,如果实在找不到相关的技术文件,也可从申请日之前的技术方面来讲,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举出申请日前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情况下是如何解决现有技术问题的例子,当然这样的答复没有事实根据,需等待后续审查员检索出的现有技术再做商榷。

当然,以上仅仅为代理人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些个人意见,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

-----以上为网络转帖,不代表本人及博派观点,也不表明本人及博派与作者及作者所在公司有任何关系,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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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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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9-9-21 18:24:29

Re:如何答复: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公知常识

答复:
公知常识定义,拿出出处和证据
\"某个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开发表在出版物上一篇学术文章\"不等于公知常识,
没有弄清发明点,便武断逻辑推理属公知常识和惯用手段.把皮球推给申请人.责任转嫁.
技术特征作用不同,技术特征的效果不同,
证据和证明.

赞一下:
\"哈,这也是若干审查员最喜欢用的理由了
为啥呢,审查员心里想着呢“我认为是公知常识就是公知常识,不服驳回你去我家开的复审委复审去,反正那的审查员都是我这边去的哥们儿,……”,牢骚一下,哈哈\".\"出自http://mysipo.com/bbs/thread-830-1-3.html:liya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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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mey  高级会员 | 2009-9-21 22:51:32

Re:如何答复: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公知常识

公知常识是有严格限定的
教科书或手册

惯用技术手段就不一定了
审查员只要说理充分
完全可以不给任何证据
所以如果案子落在不是该领域的代理人手里
就麻烦些
落在不是该领域的审查员手里
反而好办
suker  新手上路 | 2009-10-2 02:15:07

Re:如何答复: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公知常识

可以用审查员引用的几篇前案来反驳,如果这几篇前案采用的是同样的别的“惯用手段”则更好,如果审查员还认为我们的技术特征是“惯用手段的话”,就请提供证据。答过一次,同意了。
lucia_xiong  注册会员 | 2012-1-9 18:47:15
精彩,收藏了细看
wql0536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2-1-10 09:28:22
学习了,楼主感谢共享
sgp  新手上路 | 2012-1-19 10:05:35
好贴,收藏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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