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121 wrote:
非常感谢您答复我的诸多问题,现在有个问题还得麻烦您,对于欧洲外观申请来说,补正和答辩有区别吗?因为里面涉及很多英文词汇,我刚做,不是很明白。
答辩: 英文翻译 reply to the office action
补正:correct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
请问上述的翻译对吗?
同时对于您上面说的欧洲专利公约,里面有对外观的详情要求吗?如果要申请欧洲专利,我们应该参考那个法律呢?谢谢,可能里面还有一些混淆的概念,麻烦您了!
欧洲外观设计的申请过程中没有实质审查,所以不存在专利申请中常说的答\"OA\"的过程。审查员仅审查申请中存在的形式上的问题,以及该“外观设计“是不是外观设计,违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话说回来\"OA\"本来就是一个不太清晰的概念,严格来讲所有官方发出的需要答复的文件都可以称为OA。所以有些事务所可能把OHIM(受理欧洲外观设计申请的机构)发出的形式审查报告称为OA,有些事务所可能将其称为\"Request for correcting deficiencies in the application\"或其他类似的名字。具体叫什么应该并不重要。
你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的简单答案是,就欧洲外观设计的申请而言,补正和答辩没有区别。
第二个问题则是关于欧洲专利申请,相关的法律是欧洲专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