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science wrote: 优先权没有对再先申请做出限定,即使已经被撤回,或是根本就没有递交,只要有申请日、申请号就可以的,只有时间限定。你说的是分案申请的要求。
没谱 wrote: 第二件肯定不能再申请优先权,你的在先申请已经撤回。 撤回没生效时,你的第一在后和第二在后应该是同日相同申请,也只能保留一个,自己选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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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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