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2008-11-2 22:44
981356
tom244  注册会员 | 2008-11-3 16:47:23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坚持认为不应该分案,理由如下: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实质审查中对分案的几种情况为:
1、原权利要求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总说真假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不符合单一性。
记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要求增加到原权利要求书中或替换原权利要求,并缺少单一性,审查员应当要求将后增加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可对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从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分案不能直接将在原权利要求中无体现仅在说明书中出现的内容分案,所以本申请不应该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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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ruijianhui  注册会员 | 2008-11-3 16:50:38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嚴重支持組合物分案,因為,試卷上說了,申請文件中有需要分案的,就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理由,並撰寫權利要求書。既然這樣說了,就不會是陷阱,這個是要求,要求大家分案,並且,說的是“申請文件中”,而沒有說“原來的權利要求書中”。有些同志的疑心也太重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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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rain  新手上路 | 2008-11-3 16:58:39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goldenmail wrote:
我认产品有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是用过热蒸汽脱油,再脱水,必然影响薯片的松脆度,而真空条件下脱油的薯片显然口感更好,另外本发明的油温比较低,有害物质更少,对比2的油温是165-195度,明显不一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我是这样处理的哦,很担心阿!
yozy  注册会员 | 2008-11-3 17:03:04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kafei wrote:
我也想过[0.02,0.08)这个写法,但后来1觉得中间的数据没有实验数据支持,说明书只说了通过实验数据,而没有给出实验数据,我觉得审查员可以怀疑它的真实性.另外,我也觉得是必然结果,那既然是必然的,我写了0.02,写不写80度都一样,写了么更确定点,反正是从属权利要求,考虑到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写了可能还能更直接的判断别人侵权,除非别人真空0.02,沸点不是80度.
\"除非别人真空0.02,沸点不是80度\"
油炸温度和沸点有什么样关系吗?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3 17:03:15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我认为真空数值应该无视

因为,从对比文件可以知道

真空数字越小,油温度越低

本案和对比文件1相比

真空数字小,而使得油温低,无创造性,不应该写入权利要求书
seablue  注册会员 | 2008-11-3 17:05:26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不看了,听天由命!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3 17:05:44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buyongli wrote:
1.方法权利要求,加入真空处理脱油这一区别特征 (解决产品易碎的问题)
2.限定该真空为0.02MPA,温度为80度.
3.设备权利要求,区别为出口阀放在真空器后 (特定技术特征为真空脱油)
4.限定真空器斜放.
5.限定真空器为30度.

组合物因为没有单一性,分案,因为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防止沾结,和油起泡.
分案的权利要求为:
1.一种油脂添加剂,由消泡剂,防粘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其特征在于(把含量抄一遍,有个含量的上限错了,直接改了.)
2.限定该消泡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3.限定该防粘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4.限定该风味保持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
我又加了一条 ,组合物的使用方法,即先放入油脂中或在加热中添加。
不知对否?其余相似,呵呵。

我认为最后你加的那个没有必要

因为你这样添加,包含了一切可能性。
mimangyidai  新手上路 | 2008-11-3 18:32:31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到底分不分啊
colortom  新手上路 | 2008-11-3 19:09:41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个人认为,需要分案的情况包括审查员没有指出而主动分案,因此分案应该是允许的。我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好多人都不一样,我把离心旋转轴线倾斜一定角度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理由是:将离心过程置于真空作为独立权利要求需要删除设备的第一个实施例,缩小了要保护的范围。不知道怎么样
helz_heq  注册会员 | 2008-11-3 21:05:56

Re:卷三关键点解析!请拍砖

buyongli wrote:
1.方法权利要求,加入真空处理脱油这一区别特征 (解决产品易碎的问题)
2.限定该真空为0.02MPA,温度为80度.
3.设备权利要求,区别为出口阀放在真空器后 (特定技术特征为真空脱油)
4.限定真空器斜放.
5.限定真空器为30度.

组合物因为没有单一性,分案,因为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防止沾结,和油起泡.
分案的权利要求为:
1.一种油脂添加剂,由消泡剂,防粘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其特征在于(把含量抄一遍,有个含量的上限错了,直接改了.)
2.限定该消泡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3.限定该防粘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4.限定该风味保持剂可以是XXX或XXX或其混合物.
————————————————————
我又加了一条 ,组合物的使用方法,即先放入油脂中或在加热中添加。
不知对否?其余相似,呵呵。
基本同意你的意见,但结合考友们的看法,觉得有几点应该考虑:
1、真空度和温度好像只在油炸步骤中提到,用来限定离心方法的独权可能不行。
2、原权4可以保留,虽然没有多大意义(方法专利已经可以保护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且其特征部分似乎只涉及了有益效果。
3、添加剂除应分案之外,也可用于限定方法权利要求,虽然也没有多大意义。考试嘛,多写比少写好!??
4、有的考友将装置的使用方法作了分案,觉得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再忘了组合物,可能就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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