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北溟之鲲的回贴。
说明白了,先公布合格标准无非是不好控制合格率。我主张的是合格标准要客观,不要在成绩公布后再改变考生的排名。比如,
在考前公布总分线与实务线的比值,用二线同步移动的方式控制合格率;或
在考前公布总分线,用实务线控制合格率;或
在考前公布实务线,用总分线控制合格率;
这三种方式虽然也存在不足,但都是可以操作的,也是客观的。
我不清楚北溟的“现情”指的是什么。某一个人的成绩当然不会影响到分线的确定,但大所就不好讲了,LS的LS说的再明白不过了。
但愿2008考生可以参加一个明明白白的考试。
北溟之鲲 wrote:
楼主所建议的方法是合理的,但不符合现情。
作为一个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测试的是参考者(我觉得叫“申请者”更好)的水平,当参考者达到了从业的基本水平时,就颁发从业证书,否则就不予颁发。
为了测试申请者的水平,应当对从业所需要的各方面能力进行测试,只有各方面水平都达标了,才能算达到了从业基本水平。例如,专利代理人考试,需要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当三门课分别达标时,才颁给资格证书。
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最重要的不是划定分数线,而是将出题难度和分数线结合,让刚刚达到标准的人恰能通过。这才是最理想的资格考试。
这种方式对命题的人是非常大的挑战,以目前国知局的命题能力恐怕还难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