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2007-8-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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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fo  注册会员 | 2007-8-30 06:21:37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拉里 wrote:
.......无效新型评价创造性所使用的证据组合条件很苛刻,第一必须是本领域内的,第2必须是一篇对比文件加常识,你拿两篇对比文件就违反指南规定了.

那只是你个人的理解,不要误导大家。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六章4规定:

(1) 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但是现有技术中给出明确的启示, 例如现有技术中有明确的记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可以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

(2) 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可以引用一项、两项或者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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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  中级会员 | 2007-8-30 07:38:04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很多实用新型还不等别人无效,国知局给的检索报告上就明白的写的无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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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  中级会员 | 2007-8-30 16:56:57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呵呵说我误导的那位,是不是好好研读下你引用的审查指南这段话,揣摩下,我多少还是有一些实战经验的,打过20来场官司吧,这点烂熟于心的,不论是无效方还是维持方,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争论的焦点很多都在于对比文件是不是可以结合.在实用新型本身技术革新不高的情况下,制止对方对比文件结合是最强硬最有效的方法,所以必须明确对比文件所属技术领域,以及对比文件数量,还有是否明确给出结合技术启示.
拉里  中级会员 | 2007-8-30 17:01:36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所以在真正实战中一定要明确对比文件组合理由是否坚挺,会不会被对方找出漏洞,有没有确凿的结合启示.
biokuikui  注册会员 | 2007-8-30 17:12:31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目前在中国得出使专利无效的以下几个途径:
(1)根据中国专利法22条,不满足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根据中国专利法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
(3)根据中国专利法26条第4款,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
(4)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1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5)根据中国专利法33条,修改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6)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发明主题不属于授予专利的范围;
(7)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属于重复授权;
(8)根据中国专利法第9条,属于在后申请。

我跟你情况差不多,被老板调来做这个工作才两个星期,没有任何经验。幸好这个论坛不错,我从中学了许多东西,还希望前辈们给我们这些信任多多指点!
linjie624  注册会员 | 2007-8-30 18:42:47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最常用的新颖性,据说美国专利50%都是由于新颖性的问题被无效掉的,因为专利在美国要授权还是比较容易,所以美国才会有权利冲突程序,在审程序,再版专利等等。因为我们的原料药也经常出口美国,收到过美国的律师信,说我们侵犯了他的某个专利,即使是个大公司你也不必惊慌,当然前提是你在出口前对所有的涉及到出口产品的专利有了调查。好比说他的权利要求的某一项已经是公知技术,在世界范围内有文献报道或者有人使用过,都可以做为部分无效的理由。在中国也一样的,我们碰到过不少93年已经有人在文献详细的发表过了,却看到01年的授权专利。
当然还有很多出发点可以判无效,象LS说的那几条,就要看你如何找到突破点了
orfo  注册会员 | 2007-8-30 20:49:34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拉里 wrote:
呵呵说我误导的那位,是不是好好研读下你引用的审查指南这段话,揣摩下,我多少还是有一些实战经验的,打过20来场官司吧,这点烂熟于心的,不论是无效方还是维持方,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争论的焦点很多都在于对比文件是不是可以结合.在实用新型本身技术革新不高的情况下,制止对方对比文件结合是最强硬最有效的方法,所以必须明确对比文件所属技术领域,以及对比文件数量,还有是否明确给出结合技术启示.
接受了阁下的建议,“好好研读下你引用的审查指南这段话”,也“揣摩下”,恕在下愚笨,还是得不出“第一必须是本领域内的,第2必须是一篇对比文件加常识,你拿两篇对比文件就违反指南规定了”这样的结论。
倒是阁下后来说的关于“确凿的结合启示”,表示认同。
拉里  中级会员 | 2007-8-30 22:06:10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一篇对比文件加常识是评判实用新型的最佳标准,单纯的2篇对比文件很容易被对方扣上组合发明的帽子,也非常容易被对方钻是否同一领域的空子,希望你问问你周围的经常做无效的主.
orfo  注册会员 | 2007-8-30 22:37:55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拉里 wrote:
一篇对比文件加常识是评判实用新型的最佳标准,单纯的2篇对比文件很容易被对方扣上组合发明的帽子,也非常容易被对方钻是否同一领域的空子,希望你问问你周围的经常做无效的主.

拉里何以从一开始就认定我不是常做无效的主?
老酸菜  注册会员 | 2007-8-30 23:35:08

Re:我想让一个专利无效,应该从该专利的那个方面考虑?

呵呵!謝謝啦!
没想到会这么热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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