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2-27 01:43:23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1、有那个网站表示愿意、并实施集中展示全国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呢?并且马上就办或者尽快地办。
“专利门”网站愿意担当吗?如果专利门愿意担当,我这里给你们鞠躬了。
2、每项专利的介绍中,要准确、详细的列明该专利权人的联络信息,这样才能实施联系、对接。
3、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要分类展示,分类应按我国现有的产业和行业进行。可能只有这样,才利于需要知道的人查找,也才有效。
4、专利的介绍,并不等同于专利摘要,一般专利摘要按专业要求写,并不通俗易懂,且缺乏背景介绍和整体定位感,更没有投资效益及市场简单分析一类的信息,而这些都是需要有个介绍的。这恐怕需要专利权人另写。
5、当然,在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的网站上还要做许多其它的事情要做。比如,揭露骗子和存心不良的机构和人群,适当展示其表现,甚至列出一些名单;讨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怎样与合作者交往容易获得成功;为提高专利转化率和专利转化水平,我们从切身感受得到的、可以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等等,会有许许多多,自不必一一列举了。

不多说了。先恭请专利门考虑您们能否接受上列的前3条吧。
如能接受,并付诸实施,我们就该庆祝专利转化界的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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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7-2-27 17:17:47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1、知识产权局网站就是这样的网站了,不必画蛇添足。

2、怎么才算“准确、详细”,这个恐怕只有专利人自己主动提供才能做到吧?

3、现行IPC分类比产业分类细致多了,更有利于用户针对具体课题查专利。

4、专利权人另写的价值和可信度有多大?如果大多数都不可信,那这样的分析介绍有什么意义?

5、揭露骗子和存心不良的机构和人群,适当展示其表现,甚至列出一些名单……这个许多受骗上当的人都做过,但是为什么仍然有许多人上当受骗?
讨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怎样与合作者交往容易获得成功
……这个是大多数专利人的短处,可惜我看到的是专利人聚集的论坛大多是牢骚满腹,根本没有几个有成功经验交流的
为提高专利转化率和专利转化水平,我们从切身感受得到的、可以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
……呵呵,让不成功的人提建议?论坛也不少,我可没有见过什么有意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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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2-27 18:52:03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有那个“知识产权局网站”,在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我没看到。有谁看到了吗?——专利门含混抽象地说出来了,说有!。你去找去吧?找到猴年马月能找到吗?
看来专利门说出话来是不脸红的!我还感到,专利门善于偷换概念,于是水就混了!

我也看出来了,专利门是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的取消主义者,不过他不好意思明说,在那儿旁敲侧击。我看咱们也没有必要跟着它的指挥棒转了。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7-2-28 04:58:27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知识产权局网站展示的是所有的专利,比“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强吧?
“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给谁看?难道是给专利发明人自己看?如果是,那网站趁早关门;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排除其他专利?难道有哪个需要专利技术的单位会只看相关的个人专利?

如果你自己先掏腰包做一个“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的网站,我非常支持——因为碰巧我去年一个项目就是把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全部专利摘要提取出来,很多代码可以借鉴。
如果你以“协会”(虽然尚未成立)名义做这样一个网站,我当然要考究这个网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为这个时候掏钱的已经是众多发明人了。

虽然我提出“把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摆在一起”这个建议,可我并没有说我来出资,你不用那样急于把皮球踢给我,嘿嘿。
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3-14 00:46:50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回复专利门
不知各位注意了没有,我上次贴子发出之后,至今已有两个星期了,也就是说给专利门的时间不少了,虽然他发了一贴,可是他对重要的问题却不作回应。这是说,我给他带了一顶帽子,说他是“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的取消主义者”,他并不否认,安然接受了。我指出了他采用的手段是“偷换概念”、搅混水、“旁敲侧击”,他也默认了。

我在这里倡议讨论“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本意是想寻找改变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目前所处惨状的正道、通解,诚邀各位同仁发表意见。后来明确表示了,不愿和专利门这样的人纠缠。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也就顺其自然吧!

讨论还是人多些好。是不是别光看着我和专利门“单打独斗”,各位也进场吧。

这里我先针对专利门发一小议论。专利门再一次含混、抽象地说“知识产权局网站展示的是所有的专利”。上一次我就指出,他说这样的话也不脸红,这一回他还是不脸红地说了。请问专利门,你能指明这个“知识产权局网站”吗?别含混、泛泛地说“知识产权局网站”,要准确地说出它的全称,说一个就行,不要引起歧义、二义性,就像前面你指示我们去“专利门网站论坛”那样,还可以贴出网页地址。——专利门如果是个说话负责任的人,请不要回避这个问题。

我想专利门又是在玩弄偷换概念的把戏。我们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应该能够“检索到”“所有的专利”。注意,“检索到”与“展示”是两个概念,并不是一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被专利法明文规定“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的。

正是专利门向大家推荐的“国家提供的一些渠道”——“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目前有名单是十八家),是“展示”专利权人的专利的地方。我在讨论中推演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机关网站,如果能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则它就能够成长、形成为专利转化的主渠道。专利门反驳道,“知识产权局网站就是这样的网站了,不必画蛇添足。”按照专利门的逻辑,这些“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网站,不也是“画蛇添足”了吗。专利门向我们推荐“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又论定它是“画蛇添足”,这不是前后自相矛盾,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子吗?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7-3-14 16:46:11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1、
知识产权局网站地址:http://www.sipo.gov.cn
其中 http://www.sipo.gov.cn/sipo/zljs/ 可以检索已经公告的专利

2、
“检索到”与“展示”是两个概念,并不是一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被专利法明文规定“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的。
……看来你网站目标是“展示”了,你“展示”的内容从哪里来?如果是从知识产权局网站复制专利的摘要,恐怕还不如“检索”有用吧。
如果“展示”内容需要专利人自己写,你如何联系到他们?难道如同某些骗子公司一样广发信件吗?这也是要成本的——虽然可能是最低成本了。
如果“展示”内容由“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写,能“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吗?
按照你说的“展示”(希望我的解读没有错误),没有相当财力、人力是做不成的。

3、
假设你已经能如愿“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了,也不意味着“它就能够成长、形成为专利转化的主渠道”。专利转换如果那样容易,那些骗子公司早就走正道做专利转化了。
我之所以向大家推荐“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就是因为他们在实际转化中的力量是个人(甚至“协会”)无法相提并论的。以专利人个人或者协会的名义,你很难有机会直接与企业领导实现沟通。
而要转化专利——而不仅仅是把大堆专利展示给专利人自己看——需要现实中的努力,相应的人力、财力支出和风险更大。

4、
你“最终目的,当然是提高我国专利的转化率和转化水平”,可你目前要做的,对专利人而言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这种状况下要专利人掏钱,不妥吧?
还是那句:
如果你自己先掏腰包做一个“几十万项地介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的网站,我非常支持——因为碰巧我去年一个项目就是把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全部专利摘要提取出来,很多代码可以借鉴。
如果你以“协会”(虽然尚未成立)名义做这样一个网站,我当然要考究这个网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为这个时候掏钱的已经是众多发明人了。

5、
你说我“对重要的问题却不作回应”,好像我的重要(也许对于你的辩论不重要,可对于“协会”的定位还是比较重要的)提问你也没有回答啊,彼此彼此。
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3-17 19:43:14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1、专利门还是说“知识产权局网站”,就是说不出个准确的、没有歧义、不会产生二义性的名称来。别说一点就通,你就是掰开揉碎了地跟他说,他好像还是听不懂。——此公不好雕也!——真费劲!各省市的等等,“知识产权局网站”多啦,还好,专利门给出了网址,让我们能够确认,他所说的“知识产权局网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门总算明白地承认了是在“偷换概念”,完全如我在前一个贴子预计的那样,
——这就不多说了。推论是——希望专利门别再“偷换概念”,跟我瞎搅。

2、专利门象是“快速反应部队”,其实更像是个马虎自大的家伙。他对我已经说明了的东西象是没看过或是缺乏记忆,于是也就没有了正常理解。他提的问题、他叙述的说法,有的十分可笑,还象别有用心、故意歪曲你的本意(俗称——歪词儿),你要是一一做答,又是跟着他的“指挥棒”转,且篇幅太大,耽误大家的时间,还容易丢了正题。我还是结合正题回答他的一些问题和说法吧。

3、“专利转换如果那样容易,那些骗子公司早就走正道做专利转化了。”

我在2007—02—26的贴子中讲到,“我们个人的积极性被骗子和存心不良机构、人群利用了,我们的血汗钱被骗、被剥削走了。”我这样的叙述,是把现实的专利转化市场中,对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使坏的机构、人群,分作两个层次的:最坏的是骗子机构、人群,他们是纯粹的欺骗、欺诈我们,不为我们办一点有用的事。比如,以美国瓦尔德投资公司北京代表处为代表的一批外国公司驻北京代表处,就是骗子公司。第二个层次,是存心不良的机构、人群,他们收的钱不少,办的事不多。比如说,他说给你办四件事,可你能看到的只有最简单的两件,登报、上网站,更有效的参展对接、联系对口公司,他实际上只是说说,并没有做,也是骗你了。我们的血汗钱被他们剥削走了。你要说他是骗子,他振振有词地跟你理论;你要说他存心不良,他也要跟你辩驳。这样吧,我们把这个第二层次,叫做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人群吧。这样的机构、人群太多了。别看他没什么转化成功的案例,他收的、赚的钱可不少。举个例子,人民日报社市场信息中心,就可以归为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好在有关领导叫停了他们。

我这样分,是不是细致一些、准确一些。符合实际的区分、分析,才好引来正确的政策。对这样定性的骗子公司,应该坚决取缔,用不着丝毫客气,也用不着有什么顾虑。对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恐怕就不好说简单的取缔了吧。

说到这里,我们还应归纳出另一类机构、人群,叫做目前尚缺乏成功转化能力的机构、人群吧。比如,天津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你能知道,他不会骗你,只是目前能力不够。此类与上述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人群怎样区分呢?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人群为你在网上推介对接专利(有的还有一些其它的活动,也有的不上网),年收费大约是1000—3000元人民币。目前尚缺乏成功转化能力的机构、人群,他们只要大约100元。当然,可能也不能只看要钱多少。还是一个大概的划分吧。

上述的归纳分类,是从现实的专利转化市场的实际出发的。现实让我们感到,你去哪儿去找真心诚意、确有能力为你推介、对接专利的公司啊?——没找着。这也是使我产生了倡议讨论“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的原因。我企图与同仁探寻解除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困境的正道、通解。现实也逼得解文武、雪宝(本论坛一搂主)他们要自己去组织公司,自己去转化专利!我认为他们是在另辟蹊径,寻找特解。

专利门,你若是关心解除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困境的正面人士,不妨说说你的道道,你有吗?

这样的分类,大家是不是可以接受呢?按照这样的分类,我们知道,骗子公司是不办网站推介、对接专利权人的专利的,骗子公司是绝对不会如专利门所说“早就走正道做专利转化了”的!

4、专利门好像很关心掏专利权人的腰包。他讲“你“最终目的,当然是提高我国专利的转化率和转化水平”,可你目前要做的,对专利人而言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这种状况下要专利人掏钱,不妥吧?”“如果你以“协会”(虽然尚未成立)名义做这样一个网站,我当然要考究这个网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为这个时候掏钱的已经是众多发明人了。”

前面我已经说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的机关网站,以成本价或是低于成本的价格推介展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专利。这些专利自然不会如专利门“歪词儿”所说的,“从知识产权局网站复制专利的摘要”,或是“由“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写”。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愿意在协会机关网站上推介展示自己的专利,当然会自己写、报其材料。这么简单的事,专利门难道真的想不到吗?还用得着“歪词儿”两大套吗!

那么,协会机关网站推介展示一项专利的成本是多少钱呢?——这个,我还真说不准。我没有经营网站的知识,更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恳请有热情的先知者指教。

不过我倒接触到一些实际数据,我估计,成本价一般不会超过每年80元人民币。在自己信任的、自己的协会网站上推介自己的专利,每年交费不会超过80元,我想不会有多少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不愿意花这个钱!

前面说过,协会机关网站按现有的行业分类推介展示专利权人的专利,写清该专利权人的联络资料,对该专利有意、感兴趣的机构、人士,就很容易与该专利权人联系、探讨,形成了对接。这就不是专利门所说的“对专利人而言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了吧!现在已有网站做到了这一点,只不过他要价太高,没有多少人去,达不到一定的规模罢了。我相信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机关网站,在广大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理解、信任、支持下,是有可能迅速达到空前的规模的,于是就有可能成为专利转化市场的主渠道。专利门“考究”“考究”如何?各位同仁看此设想有道理吗?

此贴已经不短了,其他的,另贴再议吧。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7-3-19 16:33:44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呵呵,你没有说错,我的确“很关心掏专利权人的腰包”,相信广大专利权人也关心自己的腰包。

我做过网站,知道那种网上“按现有的行业分类推介展示专利权人的专利”的成本基本为零(而不是“成本价一般不会超过每年80元人民币”),所以对于你这种开口费用闭口费用的人很怀疑——怀疑你借着这个东西来弄钱,虽然每个人出的钱不多——现在很多专利权人对于各种中介已经是失去信心,难道还要他们对同是专利权人的人也失去信心吗?

只网上展示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话,很简单:注册一个域名,租一个支持PHP论坛的空间(前面这两项一年费用不足一千),下载一个Discuz这样免费的论坛程序安装到自己空间(你不会我可以帮你),按照现有的行业分类设置论坛板块,然后专利权人就可以长期免费(而不是“每年交费不会超过80元”)展示自己的专利了。
如果你这样做了,而且同意在你的论坛上面设置我论坛的友情链接,我会很乐意添加你论坛的链接——在几个主要搜索引擎里面,我论坛可是在“专利论坛”第一页的。

如何让广大专利权人知道你这个网站,就靠你自己了——我上面第二条已经提问过,你没有回答。
如何(或者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做展示之后的工作,就不知道你考虑过没有。我建议你没有好的方向前,先不要急于收费,以免“协会”也被人当做你说的那种“居心不测、表现不良的机构”。
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3-19 21:57:23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这回,首先是要感谢专利门了。感谢专利门不吝赐教,教了这多开办网站的路数。因我是外行,不会一点就通,容我再学学。如果所需费用真是那么低的话,与专利门合作,办个组织的筹备网站,将是一个天大的好事儿,专利门要求链接,恐怕也没有什么难答应的。各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认为如何?请发表意见吧!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是个什么定位,我后面还可以再归纳一下。其机关网站大体要办那些事,我也可以给出一个初步设计。上述两个方面提出来,也供同仁们讨论、指教。这样回答了专利门的“定位”问题,也请专利门看看筹备网站要办的事,在专业上怎么实现,还望专利门赐教。

不是我小心眼儿,专利门歪了词儿,我还是简单地澄清一下好。免得江湖上以讹传讹。
我是倡议讨论,——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建立其机关网站,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推介、对接专利等。并不是我个人要办什么网站。“怀疑你借着这个东西来弄钱”,是不是就不必了?专利门说——什么事“就靠你自己了”,我要说明,我们讨论的是组织行为,不是我自己的个人行为。应该说,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事,基础是要靠组织。这正是组织起来的必要性。至于我作为外行,估计的“成本价一般不会超过每年80元人民币”,自然是包括了专利门所说的“成本基本为零”的。在逻辑上,专利门是没有道理说我错的。

我已经准备了10个贴子的题目,围绕着讨论的主题,主要是从现实出发,说明为什么要求组织起来,采取行动,而并不一味地主要地跟骗子恋战。也回答专利门的一些说法。免不了要批评到专利门,还望专利门海涵。如果同仁们认为尽快落实筹备网站更好,那我也不必连篇累牍地发那些贴子。这方面,也请同仁们发话。
ashenxd  注册会员 | 2007-3-19 22:02:28

Re:组织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协会 吁请、协助政府管好专利转化市场

专利转化的两个层次

专利转化,一般地讲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转化,是把专利实施的权利交到实施者的手里。说白了,就是指原创专利权人把其专利卖出去啦。卖出去又分两个类型:第一种,把专利权转让给了别人,或者以专利权技术入股,与别人合作来实施其专利。第二种,是允许别人实施其专利,达成专利的实施许可。这一种,专利权人并没有把其专利权卖出去,只是别人实施其专利,要向专利权人交费。在这个层次转化后,专利权人得到了收益。我们在专利转化市场讲专利转化,一般就是指这个专利转化的第一个层次。

专利转化的第二个层次,是指专利实施的过程。买到专利权或买到专利实施权的人,把专利实际应用到其生产经营中去,以取得技术进步,进而取得经济效益。对于方法型的专利,就要把该专利方法应用到生产经营中。对于产品型的专利,就要经过开发、试制,做成产品,到市场上去推销,最终要形成成熟的商品。这是专利转化的实质过程。它比较复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风险,有可能达不到转化成功。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这样来概括:在专利转化市场,进行第一个层次的专利转化;在实施者的企业里,进行第二个层次的专利转化。在本论坛的讨论中,我们说的专利转化,一般是指专利转化的第一个层次。

在专利转化的第一个层次,也不是没有一点风险。专利权人也有可能面对诸如恶意收购、专利掮客压价、从中牟利等风险。但这种风险,相对来说,概率小得多,复杂程度低得多。

专利门说“而要转化专利——而不仅仅是把大堆专利展示给专利人自己看——需要现实中的努力,相应的人力、财力支出和风险更大。”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专利门所说的这些,主要是专利实施者面对的,一般已不是专利权人和其协会面对的了。——不必危言耸听。

“把大堆专利展示给专利人自己看”,这又是专利门不无恶意的歪词儿。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及其协会,在专利门眼里就是这样的低能吗?他们“把大堆专利展示给专利人自己看”,而用一种不知专利门想象的什么办法,“把大堆专利”盖起来、藏起来等等,而不让对专利有需求、有兴趣的投资者和企业看。是这个逻辑吗?——高能的专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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