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答题回顾
我考后回忆大致内容,请大家高手指点并打分,看我能过否?
第一题:向客户提供的权利要求书提出咨询意见
答:1、分析客户的模本,包括了方法专利,应当是发明专利申请,进而分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选用的注意点,以供客户选择。以下逐条分析提供咨询意见:
2、针对权1。陈述独权=前序+特征,前序包括现有技术部分;特征应是发明点,即技术方案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而提供的权1中提供的技术已全部被对比文件1公开,不具有新颖性,很可能被驳回或被无效;因此应当加入发明点技术,要修改。另外,主题中“大型公用”应删除,“大型”不清楚,“公用”是范围缩小,不利于权利保护。
3、针对权2。是权1的从权,从权=引用+特征。引用主题名称“箱体”不对,应与权1“垃圾箱”一致。特征部分“通风孔”是本发明的发明点,应补到独权中。
4、针对权3。权3披露的也是发明点“空心隔片”,样本中引用权2会造成保护范围的缩小,应与“通风孔”并行从权比较好,增大保护梯度,更有利于客户利益的保护,所以权3直接引用权1。
5,、针对权4。样本中权4对权3进一步限定,引用权2造成引用没有基础,因为权2中并没有“上箱体”。另外引用应作相应的调整。
6、针对权5。“滤水板可活动”不清楚,违反《专》26T4,活动包括水平活动和其他转动方式(对比文件3与交底材料比较可以得知)。同时介绍《专》31条关于单一性描述,可进行分案解决,以便获得更大的保护。
7、针对权6。方法独权不具有单一性,不符合授权要求,应删除。
第二题:撰写新的权利要求书
答:
1、一种垃圾箱,包括箱盖(1)、上箱体(2)、下箱体(3),箱盖设有垃圾投入口(4),以及相互连接关系(略),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以排出湿气的结构。(认为还是讨论中有人提到的通风结构更好)
2、如权1,所述排出湿气的结构为设置在下箱体(3)靠侧壁上部的通风孔(6)。
3、如权1,所述排出湿气的结构为设置在上箱体(2)侧壁的通风孔(6)。
4、如权1,所述排出湿气的结构为设置在上箱体(2)侧壁的空心隔片(7)。
5、如权4,所述空心隔片(7)上端与上箱体(2)上端齐平,下端接近滤水板(5)。
6、一种组合件垃圾箱,箱盖(1)、上箱体(2)、下箱体(3),箱盖设有垃圾投入口(4),以及相互连接关系(略),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下箱体(3)靠侧壁上部的通风孔(6)和在上箱体(2)侧壁的空心隔片(7)。
7、如权6,所述空心隔片(7)上端与上箱体(2)上端齐平,下端接近滤水板(5)。
第三题:就新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
答:
一、 关于新颖性
1、 独权1的新颖性
2、 从权2—5的新颖性
3、 独权6的新颖性
4、 从权7的新颖性
二、 关于创造性
确定D1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安创造性“三步走”分析。(略)
第四题:如合案申请,说明合案的理由;如分案申请,说明分案的理由;并撰写分案申请。
答:
一、分案理由:本案的特定技术特征“通风孔”“空心隔片”可以概括上位为“可以排除湿气的结构”,因为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以及两者的结合(权6)同样具有上述相同的效果,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同一个发明构思,具有单一性,因此可以合案申请,。
二、分案理由;j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
因为“可以排除湿气的结构”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排出湿气的问题;而“可转动的滤水板”解决的是垃圾卸载的问题。两者技术上不相互关联,不属于同一个发明构思,不具有单一性,因此应分案申请。
三、分案的独立权利要求书
1、一种垃圾箱,包括包括箱盖(1)、上箱体(2)、下箱体(3),箱盖设有垃圾投入口(4),以及相互连接关系(略),
其特征在于:滤水板(5)以铰接件(8)与上箱体(2)下端连接,另一侧以锁扣件(9)与上箱体(2)下端连接,所述锁扣件(9)打开,滤水板(5)在重力作用下绕铰接件(8)向下转动,排出垃圾。
2、一种自卸垃圾的方法,。。。(因时间来不及没写完)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