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2010-10-19 18:25
377017
solo  中级会员 | 2010-10-21 00:17:12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既然已是字面侵权,就不需要再考虑效果,效果再好,也是从属专利
技术效果,是在等同侵权时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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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同志  金牌会员 | 2010-10-21 00:20:25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网上搜了一下:
孔祥俊 现任最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级法官。(庭长是蒋志培,大名鼎鼎)
http://www.hudong.com/wiki/%E5%AD%94%E7%A5%A5%E4%BF%8A

王永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

李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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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0-10-21 00:54:04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A+B和B+C是开放式的,A+B+C同二者相比,功能一样,效果比二者单用要好,同时C用于增强B类药物的抗高血压效果已是业内公知常识。这种情况究竟是不是侵权?

老杨同志,你这个问题,如果在配比关系上找不出偏差,也没有A与C不能配伍之类的技术偏见或技术障碍存在,个人认为,被判侵权的概率会比较高啊:)
xxxzsu  注册会员 | 2010-10-21 01:45:04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A+B, B+C范围都比较大,按照现有解释来说,楼主所说三者相加的技术方案应当是侵权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解释侵权,可以看成你在A+B的基础上(范围内)进一步研究,加入C组成限定的组合物,显然按照全面覆盖原则侵权的风险非常之大)。

楼主可以试着先申请,同时争取将两个在先专利权将其无效(考虑下创造性能不能将其独权无效吧),在无效过程中争取使其缩小保护范围(或者争取何解等),例如使其增加含量限定等(一般来说两种现有技术用于高血压的常用药物组合,一般可能取得了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没看在先申请说明书,不确定),而要取得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配比是非常重要的,试想1000000000份的A和1份的B组合,产生很好效果的可能性不大的),这样本申请可能使用不同的含量,则有不侵权的可能
老杨同志  金牌会员 | 2010-10-21 06:08:38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良心代理 wrote:
A+B和B+C是开放式的,A+B+C同二者相比,功能一样,效果比二者单用要好,同时C用于增强B类药物的抗高血压效果已是业内公知常识。这种情况究竟是不是侵权?

老杨同志,你这个问题,如果在配比关系上找不出偏差,也没有A与C不能配伍之类的技术偏见或技术障碍存在,个人认为,被判侵权的概率会比较高啊:)
先谢谢您的指教!
A+B和B+C都是一家日本公司的专利,该公司同时拥有B的化合物专利,不过两三年后就到期了。而且该公司A+B和B+C都已在国外上市,但是一直没有申请A+B+C的专利,作为B的原研厂商,似乎不会没有发现A+B+C的效果更好,难道是处于专利申请策略的考虑故意推迟申请还是根本就不担心别人申请?A+B在中国的保护期到2024年。而且这个日本公司前些年没少和中国药厂打专利侵权官司,既然侵权风险这么大,还是劝老板放弃吧。
xxxzsu朋友的方法,也就是同时无效掉两个专利,难度太大了,而且旷日持久,这条路理论上似乎可行,但是实际太难操作了。
最后谢谢上面所有解答问题的朋友,尤其是良心代理 ,我对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的理解更加透彻了,谢谢大家!
chancer  中级会员 | 2010-10-21 21:55:10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老杨同志 wrote:
先谢谢您的指教!
A+B和B+C都是一家日本公司的专利,该公司同时拥有B的化合物专利,不过两三年后就到期了。而且该公司A+B和B+C都已在国外上市,但是一直没有申请A+B+C的专利,作为B的原研厂商,似乎不会没有发现A+B+C的效果更好,难道是处于专利申请策略的考虑故意推迟申请还是根本就不担心别人申请?A+B在中国的保护期到2024年。而且这个日本公司前些年没少和中国药厂打专利侵权官司,既然侵权风险这么大,还是劝老板放弃吧。
xxxzsu朋友的方法,也就是同时无效掉两个专利,难度太大了,而且旷日持久,这条路理论上似乎可行,但是实际太难操作了。
最后谢谢上面所有解答问题的朋友,尤其是良心代理 ,我对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的理解更加透彻了,谢谢大家!
莫非楼主说的B是三共的奥美沙坦酯?
学不了  注册会员 | 2010-10-22 01:22:35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老杨同志真虚心,我也来凑个热闹,看到那里说那里:
1、“B+C的权利要求1:一种治疗和/或预防高血压的药物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选自A、其药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的XX受体拮抗剂和一种利尿剂作为有效成分,其中所述利尿剂为C。”--哪个是B?是A的盐或酯的XX受体拮抗剂吗?
2、“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的解读就能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正式场合当然不能这么说,但最高院法官表达的观点应该说明最高院就是照此判案的。
3、虽然没有正式的规章或法律解释,但既然开放式和封闭式权利要求在指南中定义的保护范围不同,在侵权判定时的作用也应该不同。因此,既然A+B和B+C是开放式的,那A+B+C应该是侵权的。
4、既然日本公司没有申请A+B+C,那就赶快申请吧,说不定可以限制对方呢!
tnnd  新手上路 | 2010-10-22 18:00:26

Re:三药复方是否会侵两药复方的权?

申请号:200510076305.1 申请日:2001-11-19
一种药物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选自具有通式(I)的化合物、其药理学上可接受的盐、其药理学上可接受的酯或其药理学上可接受的酯的药理学上可接受的盐的血管紧张肽II受体拮抗剂和一种或多种利尿剂。[效果]本发明的药物组合物具有优异的降血压效果,由于毒性弱,可用作高血压或心脏疾病的预防剂或治疗剂。

a+b+c就是
arb+ 钙离子拮抗剂+利尿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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