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主及各位的发言。我初入专利代理这行,也翻译了一些英文的专利文献,包括一些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楼主与各位的发言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楼主将\"A surgery knife, comprising: a blade, provided with zig-zag edge; and a handle.\" 译为「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其包括:一刀片,其刃口为锯齿状;及一握把。」。我有一个疑惑,根据英文的本意,此处的\" A surgery knife\", 其实真正的含义是“一个刀子”,因为这个刀子有“一刀片,...,及一把手”。国内都要求翻译成“一种”,仅仅是为了获得大的保护范围吗?试想,市场上未经许可所有覆盖该权利要求的“专利刀子”是不是都侵权呢?无论在权利要求中写“一”或是写“一种”?我曾就“a\"和“one\" 的具体含义请教过美国的专利律师,他们认为就所讨论的情形而言,此处的”a\"其实指的就是“一个”。
当然,我们必须要尊重中国的专利实践,请问,如果将此处的“A knife\"翻译成了“一”或“一个”,审查员会要求改正吗?这种情形是否需要改正译文错误呢?
另外,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前叙部分“A...system\",也是翻译成“一...系统”或是翻译成“一种...系统“呢?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