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非分明 wrote:
吴律师是不是在房地产行业实在混不下去了,又想来混专利行业了?要不为什么舍本逐末,放弃最“擅长”的领域,转而来指导我们这些专利界的混子?
吴律师在指责别人是专利工程师,无德无能的时候,想没想过您自己也没专利代理人资格?
作为一个专利代理人,如果案子被以新颖性、创造性被驳回,那没有办法,这说明发明人的发明高度不够。
如果是被以法26.3、26.4、细则20.1、细则21.2被驳回,说明代理人的撰写存在极大的问题,有形式缺陷。
如果是被以法25被驳回,说明代理人一点不懂专利;或是代理人懂专利,但是在欺骗发明人,让发明人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去申请专利。
我们静观大律师的案子会授权,还是会以什么方式驳回,就能明白大律师的水平了。
2/这又透露出了您对于专利的不懂
授权还是驳回,在专利局网站上能查到的~~~
至于为什么大家对您群起而攻之,您自己翻翻这个帖子。“指派的也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专利工程师””这是您的原文吧?第一个恼羞成怒采用人身攻击的是谁?
按您这么说,这么瞧不起“挂羊头卖狗肉”的专利工程师,那说您肯定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吧?
可是我在专利局网站上查您的工作单位,没专利代理资格。又查您个人,也不是执业的专利代理人。
要不是您大放厥词,誓言要清理专利代理队伍,谁有功夫理你啊
3/编,接着编。您都快赶上统计局了
还是那句话,您看不起专利工程师,您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么?您不是河南农大毕业的么,理工科,可以考代理人啊。
指责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的水平
您多年研究专利法,怎么就考不过专利代理人呢?
谁是混子,看看专利文件就知道
4/就凭这三个案子的撰写水平也想挤进专利界?
工作在没有专利代理资格公司的一个没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人,还号称要清理专利代理队伍
这就是这个帖子最好笑之处
5/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能说您连最最基础的专利知识都不懂,
6/笑天下可笑之人
这不是得意的笑
如果您在街上看到耍猴的,被逗得哈哈大笑,这不叫得意的笑
呃?荷?
真是佛法无边,土布袋也能冒充布袋和尚!!
倘若本律不小心踩了阁下的尾巴,在此说声对不起,还望见谅,大可不必不依不饶,毒牙相向。
阁下如有善念,出气的方法很多,如效重庆重庆网友来点真知灼见!本律及众网友自会刮目相看!你也好替“专利工程师”争脸!
本律不敢自夸闻过则喜,倒自信还有几分肚量,丑媳妇怕见公婆也无用,拙作既然已为标靶,何惧再受几只利箭!放马过来,不必留甚情面,尽其所能批判,将三个申请文件的大小缺陷尽数列举昭然,若能批倒批臭,本人将公开道歉,为尔等平反。
上边不是气话,一字尚能为师,何况......
只怕因本贴而生的“是非分明”不仅无德,而且无才当此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