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机械类] 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2009-8-16 16:13
23694104
blackjustice  注册会员 | 2009-8-24 21:27:56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没错,江洋大盗已经登堂入庙,虽然不能一棍子都打死,但是唐僧们还是不得不增强识别力,楼主这样的有识之士自发地承担了悟空的角色,十分敬佩。

看到思博上专利问答里有发明人抱怨南方某省会城市的专代收了钱拿到受通后面对发明人提出的主动修改要求,居然说“你这样的发明怎么改都得不到授权”。   如今的江洋大盗已经连面具都懒得戴了,那么喽罗们自然也都是赤膊上阵,张牙舞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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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  注册会员 | 2009-8-24 22:27:14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blackjustice wrote:
这么简单的问题楼上还要问,有没有逻辑思考能力。放着你们这种所谓正宗的专代不找,还能有什么原因?用头发想也能想出来。
      人品和道德这种最重要的问题不敢说,那你还能说什么。
检索了一下 原来你就是《代理人都象dragon一样吗?》的发帖人啊  呵呵
你跟这个LZ是一路货色  狂妄自大  对人没有基本的尊敬和礼貌  对你们这种人我也不会口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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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  注册会员 | 2009-8-24 22:35:12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blackjustice wrote:
没错,江洋大盗已经登堂入庙,虽然不能一棍子都打死,但是唐僧们还是不得不增强识别力,楼主这样的有识之士自发地承担了悟空的角色,十分敬佩。

看到思博上专利问答里有发明人抱怨南方某省会城市的专代收了钱拿到受通后面对发明人提出的主动修改要求,居然说“你这样的发明怎么改都得不到授权”。   如今的江洋大盗已经连面具都懒得戴了,那么喽罗们自然也都是赤膊上阵,张牙舞爪了。
“拿到受通后面对发明人提出的主动修改要求”
这还能改么?很多发明人自以为是,以为法条上写明可以主动修改就认为可以随意修改,经常无理的要求代理人添加原申请文件中没有记载的内容。
通俗一点说:主动修改也就只能调整一下字句,修改下错别字而已,甚至很多时候错别字可能都不能修改。
所以代理人不让修改 是完全正确的 添加新的内容 专利铁定被驳回的
你自己弄明白了再来教训人
重庆重庆  注册会员 | 2009-8-24 22:39:49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t2d5w8 wrote:
谢谢,可见人间正气还有,想必这位是个正宗的专利代理人了,与楼上那群混混有天壤之别。不然何以鼓励楼主“到武林大会考个执照”,问题是江湖上混混多尚是其次,江洋大盗已登庙入堂,庙堂已不被信任,江湖之义何堪重任?重庆黑社会可是偶然?深层次的问题请看拙作<专利代理人de...>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5&id=253902&sty=1&tpg=1&age=0
难得还有你这种是非分明的义士!!
呵呵 这个并列疑问句用得很好 很有《知音》杂志的风格
你和那位 blackjustice 倒是“惺惺相惜”啊! 其实很肉麻的,你知道不?
我也跟前面的各位代理人前辈一样 任你们自己去吧
最后一贴!
blackjustice  注册会员 | 2009-8-24 23:08:20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如果写得好,委托人会要求改吗?正是因为代理人的写法缩小了范围,人家才会要求改。

实在是懒得教象“重庆重庆”这样的混混了,这样简单的逻辑推理能力都不具备。是不是重庆黑社会被打掉了才来这里混。
竹雪  版主 | 2009-8-25 21:59:30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blackjustice wrote:
如果写得好,委托人会要求改吗?正是因为代理人的写法缩小了范围,人家才会要求改。

实在是懒得教象“重庆重庆”这样的混混了,这样简单的逻辑推理能力都不具备。是不是重庆黑社会被打掉了才来这里混。

说句公道话,不要说那些个人申请人,就是我们这种不算小的企业的发明人,时常培训,都是不太懂的。怎么确立保护范围,确实要很专业的人才能搞清楚。

有的发明人也会对代理人指手划脚,但对我的话最信赖,我跟他解释是确实是代理人的正确,他才不固执。呵呵
t2d5w8  注册会员 | 2009-8-26 17:33:33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竹雪 wrote:
说句公道话,不要说那些个人申请人,就是我们这种不算小的企业的发明人,时常培训,都是不太懂的。怎么确立保护范围,确实要很专业的人才能搞清楚。

有的发明人也会对代理人指手划脚,但对我的话最信赖,我跟他解释是确实是代理人的正确,他才不固执。呵呵
确立保护范围的大小是申请人处分自己权利的范畴,再专业的代理人,也应
当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是越权代理。以专业压人的人不配做代理人,被代理人当敬而远之。

核桃铁骨仁心,裸仁核桃不仅铁骨仁心,还能坦诚襟怀。产品尚能如此,而况人乎?
竹雪  版主 | 2009-8-26 18:20:35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t2d5w8 wrote:
确立保护范围的大小是申请人处分自己权利的范畴,再专业的代理人,也应
当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是越权代理。以专业压人的人不配做代理人,被代理人当敬而远之。

核桃铁骨仁心,裸仁核桃不仅铁骨仁心,还能坦诚襟怀。产品尚能如此,而况人乎?

尊重委托人,但不一定是委托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否则要代理人干啥?所以代理人要用自己的专业与委托人是沟通,用心去委托人很好的理解。

如果委托人要固执己见,可以做成两个版留底,跟委托人说明利害关系,委托人坚持要按照他的话,让他再确认签名。

作为代理人,并不是一味迎合委托人,啥什么永动机之类的专利,也许几个世纪后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但对于目前阶段是公认违背自然规律的,那作为代理人知道目前条件下不能授权,完全可以拒绝委托。

所谓的代理人,就是用自己的专业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否则谈啥都是白塔。
t2d5w8  注册会员 | 2009-8-28 18:30:38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有谁在专利代理机构上过班啊,这工作如何?可有前途?谢谢你的回答!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6-19 09:52

问题补充:为什么呢?能说得清楚点吗?

提问者: rcgziyou - 助理 二级 最佳答案

我做过,喜欢这一工作,就会乐此不疲,也有人不喜欢这一工作。看个人兴趣而异。这是中国当今最好捣浆糊的职业,非专利代理人莫属。因为认真代理一件专利申请与马马虎虎代理一篇专利申请,可以得到同等的代理费。
    在一个专利权要得到法律保护难度很高的国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决定发明人的命运。但是,当今专利事务所的撰写质量,实在不敢令人恭维,即直接把发明内容部分的文字,黏贴到权利要求书中,或者是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了许多非必要技术特征,以及独立权利要求未能把握最本质的技术特征。这些专利的保护范围极其狭窄,旁人稍加变动,即可规避权利要求书。这并不是我在诽谤专利事务所,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专利法实施24年来,你能举出一个具体的案例,证明事务所给专利权人写好了权利要求书,令专利权人在全国各地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百战百胜?
    专利事务所为什么写不好专利?其症结在于经济上的原因。你们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政府给你们的资助金是3000元,这笔钱,即使统统给了代理人,他扣除事务所抽成,昂贵的写字楼租金,到他手里净得多少?由此可以推知代理人在每一件专利申请上可以投入多少工作日?众多事务所为了竞争需要,不得不在撰写质量上“偷工减料”,谁把专利撰写得质量最差,谁就赚钱最多。这种不合理的收费制度,决定了代理人不可能写好专利,发明人成了冤大头。中国专利撰写质量低劣,就是这样来的。
    但绝大部分的申请人不懂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拿到专利证书皆大欢喜,岂不知权利要求书质量低劣,专利证书等同于废纸一张。认真撰写一篇专利申请文件的工作量往往是草草了事的几十倍乃至百倍。由于专利权很难得到法律保护,长此以往造成的后果是,发明人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专利权要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申请许多专利,这样侵权者才不容易绕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岂不知专利权太多,需要缴纳的年费也多,年费太多就抬高了产品的专利成本,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根据我国的国情,应当是市场第一,专利第二。以降低产品市场竞争力为代价去求取专利保护是不明智的。另外,就是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普遍地守口如瓶,大家都把申请专利当作了免费广告。
    事实上,我曾经也是专利事务所的受害者(从互联网上,你们可以找到我三件专利申请,但事实上我共申请了四件专利,另外一件专利是在《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即85年4月1日首日申请,发明名称:一种可以实现超车的无轨电车集电杆。由于该项目涉及垄断企业,难以取得经济效益,故我后来放弃了申请手续),但由于专利代理人把权利要求书写得臭不可闻,以致贻误我终身。否则,今天九阳的豆浆机绝不可能独霸市场。
   你们可能会反问,既然我自称申请文件写得好,为什么还要去聘请代理人?说来话长,这其中的原委,皆因86年,当时专利申请量实在太大,以致北京专利局来不及审查,故在上海市中山南二路上专门设立了专利局上海分局,华东地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全部划归上海分局审查,分局则要求所有的非职务发明人必须委托专利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我当时已经提交了豆浆机专利申请,但上海分局的审查员十分霸道,仍要我补办一个聘请专利代理人的手续,这样代理人乘虚而入,把我原来写得很好的权利要求书,修改得一塌糊涂。上述事实,你们可以从我之前的一篇发明专利,申请日85年6月20日,申请号:85104884。发明名称“自充气气门芯”的权利要求书中得到印证。完全是一个地一个天。就是以我现在的专利水准来评判这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撰写质量是非常优秀的。
血的教训告诉了我,发明人想要求得法律保护,一定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写好权利要求书,就如国际歌所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靠代理人是靠不住的。特别是涉及形状或者结构的权利要求书,撰写难度极高,需要撰写者付出超常的时间和辛苦,纯营利性质的事务所是不可能完成的。
其他回答    共 3 条
没有听说过啊

回答者: chenjf23 - 参将 八级   2009-6-8 11:15

去企业好

回答者: 君胜专利律师 - 经理 四级   2009-6-8 14:49

这是一个专利代理人论坛,里面有很多从业同行的肺腑之言,你了解一下,应该有帮助。
http://www.biopatent.cn/bbs/

参考资料: zdd_850304@126.com
回答者: zdd850304 - 经理 四级   2009-6-9 08:51
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9-8-28 22:26:35

Re:这是不是最便宜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法实施24年来,你能举出一个具体的案例,证明事务所给专利权人写好了权利要求书,令专利权人在全国各地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百战百胜?

“申请号:85104884。。。。。。。就是以我现在的专利水准来评判这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撰写质量是非常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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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只笑笑,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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