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你是如何回击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要\'驳回\'的大棒子,列举1,2?
zls0 wrote:
审查意见中结论中经常有这样的语言:\'权利要求不具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书中也没有发现有可授权的实质内容,即便怎样重新组合,该申请不具有授权前景,\'有的申请人被吓回去了,代理人也会有两种处理办法,申请人放弃,代理人跟,代理人有主见,丝毫不放弃,要跟审查员拼拼;你是如何回击审查员审查意见中要\'驳回\'的大棒子,列举1-2对付驳回的实务操作.供学习. 审查意见中的上述结论性意见是与通知书中第二页的“基于上述结论性意见,审查员认为:。。。”相对应的。我拿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一般先看这一项,然后再看上面的具体问题。如果在第一、二个框打勾,那么心里会感觉轻松一点;如果打在第三个框,就像zlso所描述的情况,那就稍微紧张一点点。呵呵。
如何“回击”,就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一般来说,我会把审查意见转给申请人,由申请人作决定。有些申请人比较成熟,可能不需要代理人太多分析,他们就会指出技术上存在哪些区别,然后代理人根据这些区别来答复。对于不太了解专利的申请人,就需要代理人给出稍微详细地分析,并告知各种可能的结果。
楼上有人说不联系申请人,我觉得这种做法有些操蛋,因为咱们毕竟是代理人,对于技术和申请人在市场或者其他方面的需要并不了解,如果贸然替申请人作决定,后果咱承担不起啊。
一般来说,如果能找到技术上的区别,大多能争取个授权。但是取得什么样的权利,那就两说了。
总的来说,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主要跟审查员比拼技术。但凡从技术上看有机会,咱们就发挥,让审查员觉得“哦原来是这样的不同啊,真是言之有理,授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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