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老婆 发表于 2010-11-10 23:38:53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毕竟是自己犯了审题的错误,但是全部扣分就不太合理了,形式错误扣个5分就可以了。考试还是注重答题内容的,形式错误只能反映答题者不够认真。

yuxibin 发表于 2010-11-10 23:55:16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有为法 wrote:
你这两句话是这次事件的要害:“担心和努力争取了两天,终于能使自己安心做事了、“是他们让我这次的教训更加深刻!!!”。

只是一次考试,就把自己搞得气急败坏,这只能说明没自信。都是被这个走上邪路的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工作环境害的,老朽没佩服过什么,不过对吾党,呵呵,不世出的高手,把人性中的恶都给激发了出来。

贴主自行努力就好,做好自己该做的,剩下一切老天自有安排。老朽看好你的态度。

不过你要允许别人表达不满,坦白说目前答错派跟答对派是决定今年考试生死的紧要关头,果汁局不放答错派,那答对派理论上增加了大把机会,现在准备放一马了,那答对派当然吃亏了,关键是他们没做错什么。

大家吵闹,表达不满都可,但对象是果汁局,因为决定权不在考生,所以劝诸位不要表达错了对象,你就是把对方骂的不能还口,那也没用,决定权不在他那里。

果汁局也不容易,因为他也没错。还是建议扣点卷面分算了,以示警诫。

“关键是他们没做错什么”
现在,做错的和没做错的都一样了。
而且,做错的还挟果子汁局的规定,好象没做错现在倒象是做错了什么。
制定出一些规定有什么用?

jiabai 发表于 2010-11-11 01:13:0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答题要求都看不清,还考什么试?从小学开始,老师都在教吧。

有为法 发表于 2010-11-11 01:28:0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yuxibin这句话当浮一大白:“好象没做错现在倒象是做错了什么”。呵呵。

楼上也不必纠结了,果汁局已经放大家一马了,你写了8条理由,就是有800个理由,只要有一个人看了考试要求答对了位置,这一个就破坏了你所有理由的新颖性,呵呵。果汁局未尽提醒义务是一回事,可是不口头提醒也没错,套用民法上的语言,只能说未尽善良提醒义务。它白纸黑字写在考卷上呢,只是大家形成了思维定势,自己上了自己的当。你让它在考卷上标好一二三题的答题位置,那肯定也会挨骂------有的人不够地方写。听说去年用的格子,也是挨骂,不够用,呵呵。

但老朽觉得哪怕所有考生都答错位置了,那也是首先错在自己,错了虽是错了,但不先承认反而认为是果汁局的问题,那就错上加错了。我欣赏那些先认错再请果汁局斟酌的意见反映。

我也写过一个帖子批评果汁局,没发在本坛,虽然我写对了位置,果汁局的考试小组能力成问题。但若是我们自己的错误,还是要自己领回家。错一次没什么,但对待错误的态度,也许会决定我们的一生。

q53414310 发表于 2010-11-11 01:35:0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错一次没什么,但对待错误的态度,也许会决定我们的一生。

楼上说的好,顶这句。

doublef12 发表于 2010-11-11 04:00:5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错一次没什么,但对待错误的态度,也许会决定我们的一生。

说的经典,顶起来!

单文峰 发表于 2010-11-11 06:30:3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坦率说:答错位置的有过错。
但是,北京考试所有考生考试前的电话通知、我所在的考点的部分考场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前的口头提醒、答错位置后请教监考老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托代理人答复继续答题的种种,对有关的人公平吗?国家局难道没有一点过错?
都有过错!不对吗?
让答错位置的考生承担全部的责任,公平吗?
作为一名答错位置的考生且执业多年的律师,我保证:如果国家局不采取相关措施,我一定将国家局推上被告席。

zxy7928 发表于 2010-11-11 16:24:2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霍霍~~
楼上的淡定~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因为人有百态.

对你的公平也许就是对别人的不公平,法律也只是保持基本公平;

还是等待结果吧。我认为基本公平就可以了。如果一味追求自己想要的公平,也许会造成更多人的不公平。

猪八戒 发表于 2010-11-11 16:27:4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单文峰 wrote:
坦率说:答错位置的有过错。
但是,北京考试所有考生考试前的电话通知、我所在的考点的部分考场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前的口头提醒、答错位置后请教监考老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托代理人答复继续答题的种种,对有关的人公平吗?国家局难道没有一点过错?
都有过错!不对吗?
让答错位置的考生承担全部的责任,公平吗?
作为一名答错位置的考生且执业多年的律师,我保证:如果国家局不采取相关措施,我一定将国家局推上被告席。

北京考试所有考生考试前的电话通知?造谣得有点谱行不?作为一名律师说话得需要证据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托代理人答复继续答题?举证是否存在问题还是一个难点呀!

xiaochenliu 发表于 2010-11-11 17:05:5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大家对此事件还有意见或建议,可以打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10-62086552,62083564,62083623,62083618反映情况。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政策咨询邮箱:dailiguanli@s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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