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800811 发表于 2010-11-17 21:39:1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猪八戒 wrote:
这个是在造谣,“果汁局的老师说大概有50%的考生打错位置”这句话肯定是anna800811在造谣!!!有好多考点都提醒了,就算不提醒,也不会有50%,你以为真有50%的人连题都不看?

果汁局的老师肯定不会这么说!!

我没有说谎,我何必说谎。。。
呵呵,如果你不相信,就请当我没有说过吧,说实话,我说完有些后悔,真怕把那位无辜的老师冤枉了,我当时听了也觉得挺惊讶,觉得不会有那么多人出错。
请把我说过的话忽略吧,不管真的也好假的也好。

relax 发表于 2010-11-17 22:18:2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看到大家为这个问题争论,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按照道理说没有仔细审题,考生是有错误的,但是按照情理说,参加这个考试真是挺不容易的,几种观点都是各有道理,不过也只能等待最终的结果,希望大家都开开心心

q53414310 发表于 2010-11-19 17:31:4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最近亚运会跆拳道出了个杨淑君作弊事件,里边某些人的逻辑可以和本贴结合起来看。

中法 发表于 2010-11-19 22:28:44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我个人觉得,这个贴子的焦点就在于合理还是合法。

lhp000 发表于 2010-11-20 16:56:3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不管如何,我认为既然是考试,就应该按照试卷上写明的内容来答题,如果参考人员连试卷题目都不在乎,那你还指望他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会在乎申请人的意见?把申请人的案子搞砸了,是不是一句失误、没注意、形式错误就直接把申请人打发了呢?
题目既然已经明确提出要求卷一的答案要和卷二、卷三分开,那么考生就应该按照要求来做,如果不按照要求来做却不扣分,这对那些按照要求来做的人来说,岂不是太不公平?同样的,如果不按照要求答题也不扣分,那果汁局在题目上对这个提出要求还有什么意义?何必多此一举。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人生没有失误一说,失误就是犯错,反错就要承担责任。
当然,我并不是要说只要答错位置就把整个题的分都扣了,我认为,这个答题位置应该有它自己的得分,答错位置只是扣掉它相应的得分即可。承担责任也应该承担与所犯错误对等的责任嘛!

xuyumiao2002 发表于 2010-11-23 04:04:07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xid 发表于 2010-11-23 18:28:55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做代理人,细心是第一条准则,这也是入门必备的吧。

liuah 发表于 2010-11-23 19:34:2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顶楼主:既然规则制定了,就要遵守,否则对遵守规则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这与每个人考试通过、不通过没有关系,制定的规则成了儿戏,何谈规则。

azure5 发表于 2010-11-24 02:54:2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其实无所谓,有实力在,没人能在考试上卡你;今年实力不够的,明年可以再来。

非执业律师 发表于 2010-11-24 22:26:1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人生没有失误一说,失误就是犯错,反错就要承担责任。
当然,我并不是要说只要答错位置就把整个题的分都扣了,我认为,这个答题位置应该有它自己的得分,答错位置只是扣掉它相应的得分即可。承担责任也应该承担与所犯错误对等的责任嘛!
============================
这段最在理,卷面分通常有5分左右,在这个范围内解决就行了
页: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查看完整版本: 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