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法 发表于 2010-11-12 01:35:1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shellytao1314 wrote:
曾经自己也是局中人,此刻只希望自己能在岁月中慢慢沉淀的风轻云谈,让时间去磨平尖锐的棱角,修剪浮躁的心灵,细腻激进的情感。
在时光怎样的轮回和生命厚重的恩赐里,会对一切感恩,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回首爱的恨的,淡然一笑,经历让我们成长,让我们宽厚,让我们豁达,让我们知晓痛是生命的感觉。


击节赞叹!

这次三方(答对方、答错方、果汁局)都为难,无论结局是什么,总会有一方感到受伤,但这才是有意思的人生,没有抉择的人生会让我们失去很多认识自己的机会。一次考试改变不了太多,若是真会有质的改变,老朽宁愿相信日后一定会大都还回去,没有成长的人生可能真的是数十年如一日。

czhan2010 发表于 2010-11-12 01:39:56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有为法 wrote:
老朽本来以为大家互相表达完给果汁局的意见,发泄一下也就罢了,余下交给果汁局,等候结果再做定夺,没想到果汁局已开口通融了,还有这么多令人意外的帖子。

首先建议准备告果汁局的,不必写在这里,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只要去告就好。以老朽的见识,凡是在这儿吆喝的,一定是不会去的,最终会去告的,一定不会在这里先表白出来。很简单,要想成事必须谋定而后动,一时激愤发泄下也就罢了,中国人最不缺说话的勇气,一个小钓鱼岛弄得国人很没面子,听说数年前一些女学生就公然宣称不嫁阳痿的国人。希望这次能出个意外。

其次,如果去告的话,建议至少把法律依据找准了再去,别弄得法院都不给立案。这个坛子上藏龙卧虎,有不少律师,当然,大牌的估计没有,但高手还是不会少,连我这个准律师都看了想笑,估计那些只潜水的高手已经笑倒一大片了。这也包括楼上的:“合同法里面的格式条款知道是什么吧”。

老朽虽然答对了位置,却可能过不了,不过还是站在中间偏答错派一方的位置上,怎么现在觉得还是应该站回到中间去呢。


哦?莫非你还是位高手?失敬失敬~不过希望你在引用我的话的时候不要以偏概全,民法和行政法的界限我确实了解不多,所以我说话的时候前面还加了一句话,如有不妥之处还望指点一二。
      
我也说了,那些话讲出来确实有些冲动,我只是中午偷闲上论坛逛逛却发现这个帖子居然还在首页,难以理解某些人自身权利义务其实没有丝毫影响却定要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这样一种想法。至于你提到的行政诉讼,我想学法律的人只要不是想出名或者定要争一口气,没人会做这个吧。

这个考试过不过其实对我没什么影响,一是复习时间短没过的话大不了明年再考,二是就算过了我以后从事这行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只是让我多一个选择。

最后,别把中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看的太高,什么龙虎的当然有,但是属于稀缺品种,他们没有时间来上什么论坛的。

中法 发表于 2010-11-12 16:56:57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如果说因为没有看清考试的要求,那么也许情有可原。但如果你在做专利代理的时候没有按指南的要求做专利代理,那么这个后果(可能是致命的)也只有你的客户来承担了。同时由于你的客户跟你所在的事务所有协议约定,那么你的事务所也会因客户的损失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huange1206 发表于 2010-11-12 18:11:26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xw2gq 发表于 2010-11-12 19:48:35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shellytao1314 wrote:
如果你改变不了过去,请你改变你的现在;如果你改变不了事实,请你改变你的态度;如果你改变不了别人,请你改变你自己。

人家说的,呵呵,但愿争吵能到此为止。


shelly所言极是,一切争吵都将平息,但是伤害已经留下,怀着一颗豁达的心吧,何必争,何必吵。
shelly娶到家,一定是好媳妇 :)

猪八戒 发表于 2010-11-12 20:34:5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anna800811 wrote: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昨天打到果汁局的时候果汁局的老师说大概有50%的考生打错位置了,所以正在考虑,为大家争取一点权力,反对的声音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那么为难这些同样希望能做专利代理人的考生,我们伸张自己的权力的同时不会侵犯到你们的权力,您们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不需要在这里这么激动,请冷静一点,稍微给予一点同情心,稍微宽容一些:)


这个是在造谣,“果汁局的老师说大概有50%的考生打错位置”这句话肯定是anna800811在造谣!!!有好多考点都提醒了,就算不提醒,也不会有50%,你以为真有50%的人连题都不看?

果汁局的老师肯定不会这么说!!

myappletree 发表于 2010-11-12 20:40:4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监考老师提醒是仁义,不提醒是本分.
不希望造成此后监考老师不厌其烦地提醒考生这,考生那, 打断考生思路

agimo 发表于 2010-11-16 00:57:45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q53414310 wrote:
有关,因为我胸中有正义。论坛是大家的,如果你只是在电脑前大骂国知局,骂得再多也与我无关,如果你拼命给国知局打电话要求不要扣分,那是你的自由,但是只要你们在论坛里发帖宣扬这样一种“自己犯了错却不想接受惩罚”的观点,我就要说话。

不要激动 淡定。。。 呵呵

zenghui 发表于 2010-11-17 01:01:0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基本上你没按考试要求做,你就会反对楼主的说法;
你是按考试要求做的,你不一定会反对楼主的说法;
大家更应该反思下,我们是应该看清楚题目要求并按照题目要求去做,无权要求果汁局去照顾你的“错误”

再去争论什么没必要,因为“你”左右不了果汁局的决定。

hxzhang928 发表于 2010-11-17 21:09:53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我支持楼主的意见,我承认我没出错,但是即便我出错了,我认为也必然得扣分,当然没不要完全扣除这部分的份数,可以适当的扣分, 之前,我们大大小小经历了很多考试,让我们涂答题卡,难倒我能说我涂在试卷上了,你怎么不看试卷呢,可能吗?

另外,本身不看清要求的考生,相对审题时间较少,那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思考,考试时间就是固定的,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可能影响一个关键,可能实务部分体现少点,但是卷一呢,甚至一分钟能让你得10几分,这对其他考生公平吗

是谁的错,就应该承担,我们不能说国知局原谅了那部分人,可是我也有没看清楚的问题,导致我实务可能最终过不了,难倒我今天能说你再给我一次补正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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