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专利  认证会员 | 2013-5-2 14:05:13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1、我们根本没有对话的基础。所以很多的观点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2、我说“很多人喜欢类比,归纳来推理。我能说他们没学过逻辑学吗?”“演绎推理是唯一可靠的方式,也是法律推理唯一接受的方式。”
我不认为我在说某个特定人,如果你一定要对号入座,随你。
....... (2013-05-02 12:07)
没看就能知道错的,佩服之极!你很能辩,佩服之极!同理:我前面说装b也没指特定人,你非要对号入座,也随你。好了,我错了,跟你对话真的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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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wfly  认证会员 | 2013-5-2 15:58:07

回 晴天专利 的帖子

晴天专利:符合单一性,意味着两个技术方案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而不是产品和方法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产品的技术特征是结构,方法的技术特征是步骤,产品和方法具有的技术特征永远只能是 相应,不可能是 相同。
方法不可能包含产品的技术特征,只能是由于产品的技术特征影响了 .. (2013-04-28 13:51) 
先谢谢你
可是,方法的技术特征中,最后一个步骤,必然是生成这个具有创造性的产品,不能说最后这个步骤中的产品不是这个方法的技术特征吧,如果是,那么就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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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wfly  认证会员 | 2013-5-2 16:00:57

回 bjzl 的帖子

bjzl:我觉得创造性的判断一般是拿相同类型的客体来比较的,产品的创造性由产品与产品做比较,方法的创造性由方法和方法做比较。
创造性还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关。方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仅仅只是将该产品制作出来么?


一种新型剪刀,其产品有创造性。但其制造方法仅仅是将已有的 .. (2013-04-28 13:45) 
先谢谢你。
实务中,经常会有,权利要求XX是权利要求XXX所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在方法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产品权利要求也不具有创造性。
可见,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并不是产品对产品,方法对方法的来评述创造性的。
bjzl  注册会员 | 2013-5-2 19:22:27

回 ctwfly 的帖子

ctwfly:先谢谢你。
实务中,经常会有,权利要求XX是权利要求XXX所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在方法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产品权利要求也不具有创造性。
可见,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并不是产品对产品,方法对方法的来评述创造性的。 (2013-05-02 16:00)
“在方法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产品权利要求也不具有创造性”
这个命题正确与否
与“产品权利要求有创造性,则其方法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个命题正确与否的答案是相同的。
它俩互为逆否命题。

如果审查员这个说法算是官方观点的话,那它间接的也回答了你所提的问题。
同学你浪一浪  新手上路 | 2013-5-3 09:02:07

回 晴天专利 的帖子

晴天专利:符合单一性,意味着两个技术方案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而不是产品和方法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产品的技术特征是结构,方法的技术特征是步骤,产品和方法具有的技术特征永远只能是 相应,不可能是 相同。
方法不可能包含产品的技术特征,只能是由于产品的技术特征影响了 .. (2013-04-28 13:51)
再比如原来的桌子是方的,现在我做成圆的,圆的有创造性,但是切割工艺与原来相比确没有创造性。

这句话我有个疑问,请指点一下,圆的切割工艺与方的切割工艺应该是不一样的吧,一个是以一点为圆心,然后以一定的半径进行弧切,方的肯定是切割好一条线后,与其呈90°进行切割出下一条边,然后依此类切,方法应该是不一样的吧,我觉得这个比较符合你说的“只能是由于产品的技术特征影响了方法,使方法有了新的技术特征”
但是,第一,如果现有技术是有圆的切割方法的,那么肯定是在其他领域,而不是桌子的领域,否则现有技术中肯定是有圆形的桌子的,那么将其他领域的方法应用在桌子领域,应该是具有创造性的,第二,如果现有技术中没有圆的切割方法,那么这个方法肯定是具有创造性的,因此,从这个例子来看,“只能是由于产品的技术特征影响了方法,使方法有了新的技术特征”这句话好像有点偏颇,
以上是我的想法,还请指正
ctwfly  认证会员 | 2013-5-3 09:26:09

回 bjzl 的帖子

bjzl:“在方法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产品权利要求也不具有创造性”
这个命题正确与否
与“产品权利要求有创造性,则其方法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个命题正确与否的答案是相同的。
它俩互为逆否命题。
....... (2013-05-02 19:22) 
不同意
A可以推导出B  并不意味着B一定能推导出A
bjzl  注册会员 | 2013-5-3 09:44:27

回 ctwfly 的帖子

ctwfly:不同意
A可以推导出B  并不意味着B一定能推导出A
(2013-05-03 09:26)
这个不是“A能推导B”和“B能推导A”,
而是“A能推导B”和“非B能推导非A”。
同学你浪一浪  新手上路 | 2013-5-3 10:15:36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演绎推理是唯一可靠的方式,也是法律推理唯一接受的方式。
举个例子,就能明晰有创这个结论了,
烧开水这个方法是公知常识,你发明个东西,将水烧开后得到一种物质,此物质具专利性。那么,你用烧水这个方法得到该物质的技术方案就具专利性。
换句话说,你申请后,非权利人可以烧 .. (2013-04-30 10:19)
问一下,如果A的产品和方法都是具有创造性的,A只申请了产品专利,没有申请制作方法,B买到了A的产品后,申请了一种制作方法,那么这个A还能不能生产这个产品呢?
晴天专利  认证会员 | 2013-5-3 12:05:11

回 同学你浪一浪 的帖子

同学你浪一浪:再比如原来的桌子是方的,现在我做成圆的,圆的有创造性,但是切割工艺与原来相比确没有创造性。

这句话我有个疑问,请指点一下,圆的切割工艺与方的切割工艺应该是不一样的吧,一个是以一点为圆心,然后以一定的半径进行弧切,方的肯定是切割好一条线后,与其呈90°进行切割出 .. (2013-05-03 09:02)
我例子里面说的桌子切割工艺,是默认圆的切割工艺是现有技术,也就是其他领域有的。但是将其他领域的方法用在桌子领域,是不一定具有创造性的。
同学你浪一浪  新手上路 | 2013-5-9 15:28:28
这里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将圆的切割方法应用到桌子领域是不一定具有创造性的,例如我们在撰写独权的时候,写成一种桌子的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一点为圆心,然后以一定的半径进行弧切。应用的领域不同,并且切割出来的是圆形的桌子,应该是有创造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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