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2012年卷3试题参考答案

2012-1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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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ce  注册会员 | 2012-11-5 10:41:36
第一道题写错了,直接删除了1,合并了2和3作为新的权1,4引新的权1.
考试结束前发现2应该是楼主写的答案,就是2作为新的1,但是已经来不及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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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moce  注册会员 | 2012-11-5 10:43:38
还有第2题,分案是不是应该把可拆卸的方式安装的那个蓄冷包给分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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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11-5 11:01:33
你的答卷是能自圆其说的,不存在自相矛盾。
如果题目里的事实,确实如你所说,那你的答案是没问题的。
恭喜你,你通过考试的可能性很大。
辛耘  注册会员 | 2012-11-5 11:21:55
权2相对于D1具有新颖性,但是权2相对于D2没有新颖性啊(虽然没提出来),肿么办?
cosmoce  注册会员 | 2012-11-5 11:36:04
我也觉得楼主第2题可能有点问题,分案应该分可拆卸的蓄冷包吧
飞鸽  注册会员 | 2012-11-5 14:08:29

回 naga628 的帖子

naga628:大致差不多,区别是权利要求2没有保留,拉链是配合式连接方式的一种选择,不具有新颖性。今年也只能这么答了。
另外,权利1抵触申请与本人有关系吗 (2012-11-04 23:03)
没有关系,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也可以构成抵触申请,但是,由于后者以被授权,所以只要考虑新颖性问题就行了。
cosmoce  注册会员 | 2012-11-5 14:14:42

回 naga628 的帖子

naga628:大致差不多,区别是权利要求2没有保留,拉链是配合式连接方式的一种选择,不具有新颖性。今年也只能这么答了。
另外,权利1抵触申请与本人有关系吗 (2012-11-04 23:03)
配合时连接方式(连接件)是拉链的上位概念,上位概念是不能破坏下位概念的新颖性的。所以权2有新颖性。
还有改法以后抵触申请跟是不是本人没有关系,都抵触(任何单位或个人)
飞鸽  注册会员 | 2012-11-5 14:16:46

回 落尘葬花 的帖子

落尘葬花:思路与楼主的一样,但是申请的独权我加了冷源的,写了6个(实质上是7个,粘扣或磁扣件,我用或连接了。)
冷源作为从权,直接写的粘扣的方式旋转于桶本体内。

将冷源的冰块包或蓄冷剂包可拆卸的放置桶内作为分案的独权,分案的目的:保护申请人的最大利益,分案后的权利要求可以 .. (2012-11-05 09:11)
将作为冷源的冰块包、蓄冷剂具有可拆卸的部件进行分案,应该是可以的,可以得到相当高的分数,只是如果出题人认为分案的主题也必须是冷藏筒,则可能因为主题名称的问题而被扣3-5分。
另外,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冰块包和蓄冷剂是上下位概念的关系,应该不能并列。我认为,分案的主题写成如下的形式即可:一种蓄冷剂,其是作为冷源的若干个密封的蓄冷剂,其特征在于,具有可拆卸的连接部件。
soso  中级会员 | 2012-11-5 15:16:35

回 doublef12 的帖子

doublef12:无效可以修改引用关系? (2012-11-04 23:50)
应该是可以的,否则删除很多权利要求后,编号还和原来一样,那岂不是乱套了,所以改应该没问题
soso  中级会员 | 2012-11-5 15:23:20
关于“合并”的概念,我记得不是楼主所理解的那样,2,3合并后不能再和权4合并了。楼主说“相当于”,不知道是对此概念不清楚还是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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