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2010-12-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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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注册会员 | 2010-12-4 02:48:15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zxc112 wrote:
我说的精确点,这种“做豆浆的方法”是用在家庭场合的,方法独权得到保护意味着你在家里也不能用这种方法,这不荒唐吗?除非你可以认为,这种方法可以扩大到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场合,可设备独权是一种食品料理机,明显是家用产品阿。可以对其方法做这种扩大解释吗?这样扩大解释后,设备是家用的,方法是工业的,还具有单一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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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应该是11条说了,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家里做豆浆不叫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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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注册会员 | 2010-12-4 02:49:50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如果你是用了这种方法来制作豆浆,卖豆浆就叫做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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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注册会员 | 2010-12-4 02:52:21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terryton wrote:
别说你们对专利法了解多透彻。
你是不是专利工作者?
专利工作者的首要职责是什么?
为客户谋最大利益
你把豆浆机用来做豆浆的过程写进去能给客户带来啥利益?
退一万步,你写了,人家真拿你的方法做豆浆了,你能去告人家吗?
专利的权利项数虽然理论上不受限制,只要你写的都被说明书揭露就行,但是作为一名有责任感的专利工作者,难道不应该为客户的每一分钱负起你的责任?
专利是以实用为第一要义的,脱离了实际情况的专利只是摆设,盲目崇拜法条和指南的人,考虑下去报审查员公务员考试吧,碰到实际诉讼你们只是在浪费客户的钱和败坏专利代理界的名声而已。

还有,给客户多写了一个方法独权就叫做对客户不负责任了?请楼主论证一下。除非你们是安装独权数量收费的。
费医生  注册会员 | 2010-12-4 05:23:47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李工仲明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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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应该是11条说了,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家里做豆浆不叫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又一个盲目崇拜法条主义者
毫无实际生活经验法则的书呆子
babyface  注册会员 | 2010-12-4 06:40:41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这次卷三中的制浆方法该如何写,好像还没有人讨论,太没有求知欲了吧。

会不会是:
一种制作料理的方法,将原料放入筒中,将罩卡在机头下,将机头盖在筒上,启动电机。
(这像是使用说明书,也无法归于指南中列举的方法类主题的任何一种,可能有人批评我是教条主义了)

亦或是:
一种制作料理的方法,旋转刀片,将筒底的原料吸入罩,打碎原料,罩里的混合液体经罩上的导流孔流至罩外,反复上述步骤。
(这看起来还有点像工艺)

答案是什么样的,真想马上知道。
easypig  注册会员 | 2010-12-4 15:39:44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写进去确实P用也没有。即使有人侵权,证明起来也很困难。
让爱随风  注册会员 | 2010-12-4 16:44:11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纠结
q53414310  中级会员 | 2010-12-5 16:06:26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别的不说了,对于某些人的“能多写点就多写点,反正没坏处”的看法表示异议。你在实务中这么做没错,最多客户多花点钱,但是在考试中就不能这样了。如果这种行为都能允许,以后考试就等于考察考生“东拉西扯”的能力了,只要扯到的东西里有正确答案就行了。
老考生  中级会员 | 2010-12-5 22:15:59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1、该方法如果不涉及该方法涉及的产品权利(是豆浆而非机子),确实是没有任何价值,难道使用该方法做出的产品如豆浆有人出售侵权吗?如何证明?2、使用该方法可以构成侵权,但问题是侵权人一般会把该方法当做自己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来处理,难道笨的对外宣称“我是用你的制浆方法做成的豆浆”?

  如果任何一种产品的工作方法或原理都可以写成方法来进行保护,我真。。。
zxc112  注册会员 | 2010-12-6 01:21:10

Re:食物的料理方法能写成独权?你们吓到我了

作为主要做知识产权侵权业务的律师,我承认我确实想不到要这样去写,我会觉得实务中无法保护的权利没有必要出现在权利要求中。 可能长期做撰写的同学会写进去吧,前几天跟一个在企业做撰写的朋友聊天,他告诉我他们的习惯是写产品权利要求时顺带着把方法也写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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