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本人没有过专利翻译的经验。
但看了版上不少针对翻译的问题,另外有感于自己多年来经常在阅读同一专利的中英文不同版本时的一些经历,提一些想法:
1,说明书,给世人公布看得目的就是要让人知道自己发明了个啥玩意,所以描述的清不清楚,到不到位,全不全面,是其最基本的要求,至于怎么描述的,用了比喻还是直抒,倒装还是顺写,全部都是为了上述要求服务的,因此翻译外文专利,首先就要对整个技术方案理解透彻,如果你对此理解到位了,就算不看原文让你再写一次说明书,对客户来说,对客户想要通过专利来保护其发明的目的来说,又有何妨?但是如果你仅仅是翻译,字对字、词对词、句对句,那么充其量只不过是在做文字工作,你搅尽脑汁,以为翻译了一篇好文,其实却偏离了最原本的目的,请问你翻译的再好意义又在哪里?
2,权利要求书,这其实不是给普通人看得,是给法律专家看的,所以其首要目的是对技术方案进行概括和凝练,利用简单的描述准确地表达出所欲保护的范围,因此其重心还是对技术反感的理解。当然这个不能自己再写一篇,必须要和原权利要求表达出一致的意思。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对技术方案理解的透彻了,相信在阅读原专利的权利要求时,就会知道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有可能你不一定认同作者的描述,但是你一定知道作者写这句话的目的,这个时候再做翻译,可以很灵活的运用中文表达的习惯,使得整篇专利读上去就像原著就是用中文首写的一样,而不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某个英语很牛的外行人员进行的翻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