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ysipo.com/thread-9766-1-1.html
以冒为必要技术特征是不对的,应该放到从属权利要求。

不解释

唉 不解释不行
注意:人家的帖子,是“信息公告”,不是发表个人看法,再贴一贴
帽派的兄弟们别想了,也别恼了
http://www.mysipo.com/forum-viewthread-tid-9781-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6.html
一定要写多组独权,并且阐述多组之间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
一定要写分案,并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是豆浆机而不是搅拌机。

帽派的也不是没机会了,帖子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就像后面跟帖的仁兄说的,过的不一定就是非帽派,帽派的也不一定被秒杀,贴出来就是把悬着的心放一放,谋事是在人,成事在天。(多喝果汁,有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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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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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10-11-22 02:11:02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站长咋了?咱们的某站长(不存在任何贬义,俺报了五次考了四次,还不知道结果呢)就考几次才过的啊。
站长,仅仅说明比较热衷于为大家服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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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4495716  认证会员 | 2010-11-22 02:16:13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思博的站长是果汁,对吧。
easypig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2:25:28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是的。看来冒牌被秒杀了。
q53414310  中级会员 | 2010-11-22 02:38:05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有的人在关系到自己的利益时就什么意见都听不进去了,这时估计吴官乐出来说都不会买账了。
wujianfeng20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3:05:20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思博站长是哪个X啊?他说不对就不对吗?就知道乱说!他有标准答案吗?不要再这里危言耸听!

姑苏慕容:请注意言辞。
gen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3:26:05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q53414310 wrote:
有的人在关系到自己的利益时就什么意见都听不进去了,这时估计吴官乐出来说都不会买账了。

吴官乐的书中黑纸白字写着,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当首先考虑相同或相近的技术领域,只要在不存在相同和相近的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时,才考虑其它领域。可是有一些人就是视若不见,还在争辩附件3是最接近现有技术,真个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让爱随风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3:41:19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即便区别技术特征是罩而不是帽,写罩的人也不会都过,写帽的人也不一定不过。
让爱随风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3:43:13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所以现在幸灾乐祸或者灰心失望都为时过早。鹿死谁手,真的难以预料
losqnd  注册会员 | 2010-11-22 05:58:30

Re:帽派休已 请看思博站长的帖子

唉  不解释不行  
注意:人家的帖子,是“信息公告”,不是发表个人看法,再贴一贴
帽派的兄弟们别想了,也别恼了
http://www.mysipo.com/forum-viewthread-tid-9781-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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