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patent wrote:
首先,我参照的是中国法。
其次,本版讨论的问题是究竟罩OR帽是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是“非必要特征能不能写入从权”这个问题,无需搬出中国法或指南来压人。
最后,还是一句话。讨论的是考试,不是实际实务,请区别对待。本版中说帽无须写入独权的,最大的依据就是实务的无效结果。但这只是考试,讨论也只限于考试。不必用实际实务来反驳,懒得解释。 不好意思,我从头到尾说的就是考试,没有掺入实际的实务,还有你讨论的不是“区别技术特征”吗?怎么又变“必要技术特征”?回去翻下自己帖子;如果讨论的是“必要技术特征”那说“非必要技术特征”不是正在点子上吗?还有看你引用外文引得HAPPY,并以此引出你的论点,我只好说句参照中国法了,算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