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法 wrote: 楼主既然站出来了,我也终于有了点勇气出来支持你,但我躲在你后面,有炮火你先顶住,我马上下去搬救兵。 激赏,言人所不敢言! 我不在业内,但明白你的意思。就是最后一句,觉得主要是高手们不怎么肯来这个考试板块,特别是又没试题,他们也难发表见解,若是哪位能搞到试题,功莫大焉。 考试板块如果水平高也不现实,根据通过率反推,考试板块上大部分发言者都是不过的。有把握的估计在这种气氛下也不肯上来发言。回过头说,就是因为大都不过才需要上来发言。我今年也挂了,所以也要上来发言,如果有把握的话这种气氛我是坚决不肯上来的。
zxc112 wrote: 你们忘了一点,如果冒是正确的,九阳那豆浆机咋办?果汁局的审查决定咋办呢?
mashifei wrote: 俺写的就是帽帽。 而且俺绝对是对滴! 立帖为证,压死楼主、气死楼主……
superpatent wrote: 首先,我参照的是中国法。 其次,本版讨论的问题是究竟罩OR帽是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是“非必要特征能不能写入从权”这个问题,无需搬出中国法或指南来压人。 最后,还是一句话。讨论的是考试,不是实际实务,请区别对待。本版中说帽无须写入独权的,最大的依据就是实务的无效结果。但这只是考试,讨论也只限于考试。不必用实际实务来反驳,懒得解释。
静好 wrote: 不好意思,我从头到尾说的就是考试,没有掺入实际的实务,还有你讨论的不是“区别技术特征”吗?怎么又变“必要技术特征”?回去翻下自己帖子;如果讨论的是“必要技术特征”那说“非必要技术特征”不是正在点子上吗?还有看你引用外文引得HAPPY,并以此引出你的论点,我只好说句参照中国法了,算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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