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lanyu wrote: 说句大实话,一些错误的观点,很多人以为是正确的,不断流传,谎言恒久远,一句永流传。 还有一些人,拿出指南,如何如何。你没有真正理解指南那些话的意思,这些东西都有正确的司法解释,你的理解不对的。 还有一些,应当是代理所内流传的错误的观点。功能性限定,如何不好之类的,功能性限定没什么不好,没说不能写,特定情况不行,大部分是可以的,没任何问题,也肯定支持。 最后说句大实话,“帽”肯定不是区别技术特征。懒得解释。 本版水平有待提高。
有为法 wrote: 楼主既然站出来了,我也终于有了点勇气出来支持你,但我躲在你后面,有炮火你先顶住,我马上下去搬救兵。 激赏,言人所不敢言! 我不在业内,但明白你的意思。就是最后一句,觉得主要是高手们不怎么肯来这个考试板块,特别是又没试题,他们也难发表见解,若是哪位能搞到试题,功莫大焉。 考试板块如果水平高也不现实,根据通过率反推,考试板块上大部分发言者都是不过的。有把握的估计在这种气氛下也不肯上来发言。回过头说,就是因为大都不过才需要上来发言。我今年也挂了,所以也要上来发言,如果有把握的话这种气氛我是坚决不肯上来的。
q53414310 wrote: 我觉得还是等国知局的标准答案出来了大家再讨论,这样才能得到提高。现在说来说去的反而思维混乱。
plutus wrote: 过不过不在发言多少,“有的人”发不发言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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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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