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利 wrote:
寻找资深专利无效诉讼代理人的
技术交底说明书
一、专利无效审理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对无效请求人的代理人是否应回避问题没有书面答复
1、本次权利人提出应回避的代理人是张荣彦,但在第15243号决定书中的无效宣告请求代理人栏内没有出现张荣彦的名字,不知本决定想回避什么?
2、本专利权人提出的具体回避理由,在第15243号决定书中就没有出现一个。
3、第15243号决定书未给出代理人符合规定的具体理由。
4、从复审委员会官方网站,复审无效决定检索栏内方便查到:
A、张荣彦最后一次担任合议组长审理的案号:WX8865,决定时间:2007年6月23日,而本案专利无效请求书递交时间为:2010年01月14日。
B、合议组长张荣彦、主审员龙安在2005年-2006年间共审理并作出了10个审理决定,它包含了主审员龙安职业生涯中的前五个无效审理决定和前二个复审审理决定。
5、张荣彦与龙安在本案专利无效审理过程中的再度“合作”,本人认为:不应是偶然的巧遇,而应是人为的刻意安排。
6、本人要求无效请求代理人回避的主要理由是:
A、极个别司法官员去职后做代理人,利用以往的权威和人脉关系办理案件,公众对这种长袖善舞的打通关系现象深恶痛绝,它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B、请求人使用“偷换概念”、“无中生有”和“单独概念对比”等手法无效本专利,违背了使用证据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抵毁了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的光辉形象。
。。。。。。。
权利要求2、4、5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当权利要求1得到说明书支持时,权利要求2、4、5也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从以上论证可以看到,本专利无论是独立权利要求或是从属权利要求,均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第15243号决定以违反了专利无效审理程序,所得到的全部专利权无效决定是错误的,理应撤消。
此致
交底人:
2010年9月15日
注:请对本案有兴趣的资深代理人留下联系方式和主要业绩,或对本案发表不同的意见,本人会主动与资深代理人联系,咨询相关事项,达到合作双赢的目的。但本人目前谢绝一切代理人的电话自荐。
看了你的陈述,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可能在案子的实际处理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人情方面的因素,这个我没有仔细的去研究。但就你提出的几个所谓的违反“请求原则”、“听证原则”,拜托你先把这些原则是什么,并且这些原则如何适用搞清楚。学法律的都知道,有原则就有例外;有规则先适用规则,无规则才能适用原则。专利法尽管是理工科人搞的法律,也是法律,作为一个部门法,脱离不了法律体系的束缚。你靠自己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意,即使写上10万字,也只是一个门外汉的意淫而已。
学理工科的,要想搞专利,弄懂专利法,最好先通读一下法律,考个司法考试的证书,真正做到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去体会,去理解比较好。
你这种水平去打官司,能赢了才是件怪事。说的基本上是驴唇不对马嘴,很少有能真正理解法条精神,理解其背后含义;放在专利法律体系,乃至整部法律体系中考虑的立场。断章取义,抓小放大是没有用的,真正的行家一看,就知道了。。。。。。。。。
要想处理好你自己的案子,还是踏踏实实的多钻研钻研,有水平的代理人,谁会因为你这点钱(代理费还不到10万),去接你这种不好处理的案子呢。
这个价钱,你也只能找一个和你水平差不多的,对专利法一样一知半解的代理人罢了(尽管你不是专利代理人,但是从你的行文上看,对专利法还是有初步的了解的。可是往往这种刚入门的人最可怕,一知半解,就凭借自身的理解去指点江山,以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可以套公式,可以简单的1+1=2得到一个标准答案)。。。。。。
踏踏实实地,如果不愿意出那么多钱,就自己花一年时间好好学学,再找个事务所实习一下,实际操作演练一下。你看的那些所谓地案例集,看100个,比不上你实际操作两个。纸上学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懒得说太多,浪费我时间,耽搁我挣钱。有给你打字地功夫,我1000块都挣到了。。。。。。。。。可笑地是还有外行汉说你专利水平不错。。。。。我真无语了,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