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利 wrote: 最后,奉劝请求人:尊重法律、法规和规范;尊重事实和证据;尊重本专利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不要靠“忽悠+蒙+正部级权威+正部级人脉关系”无效本专利。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电气专利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