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lyh wrote:
考试中,根据2008年卷三的评卷标准,答复审查意见可以主动增加独权和从权。
实践操作中当然也可以了,看具体的技术问题了。
感觉不全面。
新修改的审查指南规定不能增加原权利要求中未出现的新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了?
参见审查指南第245页,不予接受的修改中的“(4)主动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5)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也就是说,即使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也只能以原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为基础,否则不能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