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2009-12-6 20:44
647433
voxon  注册会员 | 2009-12-6 23:15:24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个人观点,直接说分案或者不分,都不对。

分案要有前提的,如果识别鼾声的模块(声音采集+识别)在审查或者无效时被证明属于现有技术,则届时那2个技术方案应该分案,如果有创造性,则不用分案。

[注] 要说明一下,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发明人利益,我把声音采集模块+识别识别模块,合起来作为一个识别鼾声的装置。

PS:最后,我时间不够,只能指出(不知道阅卷老师能不能看懂我的意思),而没有去写分案的权利要求,看来要扣不少分
第一次考专代,没经验,时间没分配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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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en  注册会员 | 2009-12-6 23:25:27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voxon wrote:
个人观点,直接说分案或者不分,都不对。

分案要有前提的,如果识别鼾声的模块(声音采集+识别)属于现有技术,则那2个技术方案应该分案,如果有创造性,则不用分案。

[注] 要说明一下,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发明人利益,我把声音采集模块+识别识别模块,合起来作为一个识别鼾声的装置。

PS:最后,我时间不够,只能指出(不知道阅卷老师能不能看懂我的意思),而没有去写分案的权利要求,看来要扣不少分
第一次考专代,没经验,5~~~~
不用分案,各个技术方案里都含有比较器这个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3均未公开比较器,也不属于公知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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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en  注册会员 | 2009-12-6 23:26:45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由于各个技术方案中均有比较器这个技术特征,因此如果某个权利要求里没有比较器,就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了;
Nicole527  注册会员 | 2009-12-6 23:29:51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分不分,不是自圆其说嘛?

我没有分
大兴安岭  新手上路 | 2009-12-6 23:40:21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没分,个人感觉不用分,而且是主权仅包括:比较器和止鼾装置.后来又加了一个音频检测器.具体为:

1。一种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比较器和止鼾装置,
所述比较器用于。。。。以启动止鼾装置;
所述止鼾装置用于晃动枕头以使用者改变睡姿。
lcczl  注册会员 | 2009-12-6 23:51:43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分了两个止鼾装置的-----发明出来-----一定要是发明哦,分案申请不能改变类别!
土木与法  中级会员 | 2009-12-6 23:56:10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不用分案 对比文件 使用的震动装置 而申请文件 无论是气囊 还是摇动板 都是采用晃动方式止鼾的 所以概括为晃动装置 写入 独立权利要求  两种装置 作为其从权是 两种不同的晃动装置
blindeagle   | 2009-12-7 02:31: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phillps  注册会员 | 2009-12-7 02:38:06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没有分。
写了4个独立权利要求:一个止鼾枕的启动装置,一个运用该装置的方法,两个包含启动装置的止鼾装置。
感觉有点绕口,:(
phillps  注册会员 | 2009-12-7 02:40:50

Re:2009年12月6日-今天你分案了吗?

lcczl wrote:
分了两个止鼾装置的-----发明出来-----一定要是发明哦,分案申请不能改变类别!
里面没有提到要进行分案吧,是个对原来实用新型的改进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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