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利  中级会员 | 2009-11-25 20:56:06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洛飞 wrote:
  可是复审委不会因为专利权人自己提出了无效请求,而不受理被控侵权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啊?
  即使复审委已作出部分无效的决定,被控侵权人也可针对其它部分请求宣告无效啊?
  不大理解专利权人如何达到“不中止”的目的,望指点。
若干解释第11条。
这情况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是否适应这一规定
(自己无效)。在新法实施以后,这样的策略显得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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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飞  中级会员 | 2009-11-25 21:08:04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贝利 wrote:
若干解释第11条。
这情况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是否适应这一规定
(自己无效)。在新法实施以后,这样的策略显得落后了。
  简单地说,以一个不怎么地的理由无效自己的专利权,然后复审委维持专利权有效,这种情况被控侵权人以无效请求被受理申请法院中止,法院就会以不中止为原则以中止为例外了。真是充分利用法律的边边角角啊。
  多谢了!
  上次上课的时候听一位学友说,现在深圳的法院是一律不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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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offish  认证会员 | 2009-11-26 22:14:05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贝利 wrote:
说个与考试无关的解答。
专利权人自已无效自己的专利,多发生在实用新型,修改权利要求是手段。
诉讼中“不中止”是目的。

终于出现一个明白人了,说到点子上了,哈哈
staroffish  认证会员 | 2009-11-26 22:22:17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Jlang wrote:
建议修改为: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3)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
(4)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你还学的太浅,我觉得你现阶段还是多学习一下比较好。从你提的问题、建议就能看出来你对专利法的体系根本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专利法和其它法律不同,不要以为司考考过400,450了,学习专利法就易如反掌了。

司考主要考的是国内法,掌握的是我国法律的体系和脉络。

专利制度是舶来品,专利相关法律均是果汁局起草的,大量借鉴(甚至是原封不动的抄袭)wipo/欧洲/德国专利的法律制度。

换句通俗的话说,普通的民商法知识注重在国内法体系内学习掌握,而专利法律注重在国际法体系内学习掌握。

学习的方法和侧重点都是不同的。从你提的问题,建议都能看出来,你对专利法还没有入门呢。
Jlang  注册会员 | 2009-11-27 01:56:30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这么理解了,只能: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或者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部分无效宣告请求但是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部分无效宣告请求但是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另外,staroffish 批评的没有道理,我认为我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跟我是否对专利法入门没有必然关系。当然,还是感谢!
洛飞  中级会员 | 2009-11-27 03:58:23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staroffish wrote:
终于出现一个明白人了,说到点子上了,哈哈

  您可把我搞糊涂了!如果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无效自己的专利,是为了一个所谓的“不中止”,我想这一条可以删掉了。实际运用是与立法原意能直接等同吗?
洛飞  中级会员 | 2009-11-27 04:00:23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staroffish wrote:
你还学的太浅,我觉得你现阶段还是多学习一下比较好。从你提的问题、建议就能看出来你对专利法的体系根本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专利法和其它法律不同,不要以为司考考过400,450了,学习专利法就易如反掌了。

司考主要考的是国内法,掌握的是我国法律的体系和脉络。

专利制度是舶来品,专利相关法律均是果汁局起草的,大量借鉴(甚至是原封不动的抄袭)wipo/欧洲/德国专利的法律制度。

换句通俗的话说,普通的民商法知识注重在国内法体系内学习掌握,而专利法律注重在国际法体系内学习掌握。

学习的方法和侧重点都是不同的。从你提的问题,建议都能看出来,你对专利法还没有入门呢。
  您批评人的时候有点刻薄了。
  
洛飞  中级会员 | 2009-11-27 04:03:13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无效

staroffish wrote:
把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专利权的维护——专利权终止。各个环节贯穿起来,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专利权的无效,是在专利授权公告之日之后,才能行使的一项权利,前提是这份专利申请已经被授权。

专利权的自始放弃,是在审查发明专利的实审员,检索到R类文献(涉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文献)的时候,由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自行选择:自始放弃同申请日,在先授权的实用新型;或者是本申请被驳回。

其中的区别:
1、时间点不同:无效是授权后,自始放弃是在发明实审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无此类程序)申请人收到审查员的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内。

2、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可以在授权后自行启动;自始放弃只能在收到审查员的通知书后应审查员的要求(审查员给出两种要求,供申请人选择:自始放弃同申请日,在先授权的实用新型;或者是本申请被驳回)才能启动。

3、客体不同:自始放弃必须有两份申请和/或专利,在先授权的必为实用新型,在后申请的必为发明;无效只有一份文件,必须是专利,而不能是专利申请。

4、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自始放弃的专利权是全体放弃,而无效可以是部分无效(专利权人自己的无效不能是全部无效【原先我写成“必须是全部无效”,写反了,抱歉,下次我写完检查一下再发】,但其完全可以雇人无效自己的专利)。

5、主体不同:自是无效自能是专利申请人自己的选择,无效程序任何人都可以启动。

6、费用不同:地球人都知道,略。

7、。。。。。。不写了,够了吧,哥们
  
  专利权的自始放弃不限于审查程序中,在无效程序中碰到不同申请人相同申请日的两件专利时,也可以选择自始放弃的。
staroffish  认证会员 | 2009-11-27 04:27:23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无效

洛飞 wrote:
  
  专利权的自始放弃不限于审查程序中,在无效程序中碰到不同申请人相同申请日的两件专利时,也可以选择自始放弃的。

嗯,对,你说的对。我确实把这种情况忘记了。
当无效请求人对两件申请日相同,申请人不同的专利均请求无效的时候,两个申请人确实都有自始放弃的权利。

漏了,忘了,哈哈,不好意思。

不过除了上述无效中的情况;和我在上面列的同日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新型先授权了,发明在实审中的情况;其它的时候,专利权人是无权提出自始放弃的。
staroffish  认证会员 | 2009-11-27 04:29:19

Re: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VS专利权人提出全部专利权无效

洛飞 wrote:
  您批评人的时候有点刻薄了。
  

  哈哈,是吗,我也是实话实说吗~~~~~嘿嘿~~~就是我说的太直白了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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