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务考了108分,我预期在100-115之间。
我的答案是:
1,母案只有食品料理机装置独权,其中加入了“加热器”(故意把U型去掉了),区别技术特征为“电机位置、罩、孔”,“制浆物料和水放在杯体中”(加这句的原因是为了引出制浆物料,哎,傻啊,其实怎么不想想,出题人的目的是想让你写方法独权呢)。
2,母案没有写方法独权。
3,母案的装置独权有若干从权,不过没有写U型的从权。
4,母案的装置独权还有“电路控制器”和“根据该电路控制器实现的N次反复”的两个从权。
5,分案有“电路控制器”和“根据该电路控制器实现的控制电机正反转的方法”两个独权。
6,附件2即豆浆机为最接近对比文件。对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问答题回答的准确度接近95%。
7,新颖性、创造性论述,个人感觉非常好,在这里感谢博派上有一个兄弟贴出的实物心得。
8,论述了分案的理由,以及分案的两个独权可以和案的理由。
9,由于母案没有方法独权,没有论述该方法独权的新颖性、创造性,也没有论述该方法独权与装置独权的单一性。
10,第三大题关于合金材料的权利要求撰写应该是正确的,最小范围那个,也就是优选那个。
11,可以享有优先权,特别强调了合金材料可以要求“发明专利”保护。因为是相同主题,且已经在在先申请中记载。其它12个月内,在先视为撤回等都有论及。但新颖性、创造性只是一笔带过,个人觉得题干也没有要求论述。这道题个人认为出的非常好,几个区别概念:“同样的发明创造”、“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这三个概念非常重要,其判断的考量因素有差异,即便在理论学界,也有不少人在研究。但就本次考试出现的“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该是一个比较确定的概念,SIPO有专家专门著文论述过,考前我拜读过,受益匪浅。
以上是我的“错误”答案,虽然毛病不少,但是通过了考试。个人觉得跟MYSIPO版主公布的参考答案非常之有道理,服。我总结,我的失误在:
1,母案装置独权不应该有“加热器”。可以放入从权中。理由是,该装置完全可以放大,作为工业应用,制作大量豆浆后,统一煮沸。但个人感觉SIPO的标准答案中可能会有“加热器”,原因是,常识和材料都告诉我们,制作豆浆是要边煮边做的,这样口感会好点,速度一定会快点。
2,“制浆物料和水放入杯体中”,个人认为是重要区别技术特征,这个区别也是跟装置的新、创联系在一起的。两个对比文件都没有公开这个特征,但由于其不是结构特征,而只是该装置某一个时点的状态,所以不知道这么写是否合适,请高手指点。
3,第三大题合金材料,至今不明白怎么“那么复杂的”评价新颖性、创造性。新颖性很简单,已经要求优先权,判断点已经前移,没有一个对比文件在其前,况且那个对比文件组分还不相同。至于创造性,我不知道如何论述,因为没有对比文件。
综合总结:考了三次,2008年比较努力,87分,看了答案发现自己差距不仅3分,应该更多,当时连权利要求不能用“尤其是”这样的入门知识都没有,哎,盲目自信了当时。
2009年,裸考,76分,自然的紧。
2010年,基本裸考,个人感觉就是“捅破了窗户纸”,通过三次考试,答复OA,撰写,无效这些基本题型已经吃透了,我所做的准备就是仔细看看无效的理由、仔细看看答题的技巧,仔细看看真题和参考答案,尤其是对着真题的那些段落用词,推敲出题人的暗示,后来得出一个结论,“题干都非常短,基本上每句话都非常有意义,都有一定的作用暗示”,当得出这样的结论,就觉得游刃有余了。
一句话评价这个考试,有法律背景的人通过,难度比较小。
一句话评价实务考试,不重视基础的人难通过,太重视基础的人更难通过,投机取巧,善于分析的人很容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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