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消息比较累人。。坛子上传出考试将考旧专利法,而且还是传的有模有样,连竹雪都出来给与关注和解释。
现在就已经是2009年10月14日了,也就是说专利法已经生效,原来的法律已经作废。这样的消息是不是有点太无厘头了,但就更有甚者,刚才看到一个玩笑贴,说考旧法+老指南+老细则,竟然也被大家肆无忌惮的炒作起来,甚至已经成为事实,成了众矢之的的事实。
这样一个荒谬的消息,被解释为,作为一个代理人,10月之前的知识应该掌握。10月之前的东西是该掌握,但那该是10月之前的事啊!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此就能篡改吗?为了专利代理考试那点费用需要这么多的噱头吗?。
作为一个专利代理人是可怜的。美其名曰是为了中国专利事业尽一份力,其实是为了挣口饭吃。为了这口饭,起早贪黑的忙活,买了厚厚的书不算,还在一块画好的大饼前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却不成想,突然,画好的饼不当回事了,领导们都以出国为己任了,当真是婶可忍,孰不可忍!!
大部分的考生都在复习着新专利法,复习着修订版的审查指南,盼望着新细则的出台,憧憬着更完善的法律的出台。(除了没有看书的人)如果这时候出现这么一个局面,那么,如此不公平是超出了考试本身的意义!
专利法早就通过,从细则到条例,又从条例到细则,这一遍遍的掂量反复,为了什么?是内容需要什么变化吗?这个不需要了吧,大家都看见了,专利法的修改已经获得了一致的认可。需要做的就是依照专利法具体实施就是了,不行还有解释嘛。难道真是形式背后有什么利益之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