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olee135 wrote: 还有原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为什么其分案申请还能提出呢?“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此时驳回决定还未正式生效,案子还没真正死掉,因此可以提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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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a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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