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活动] [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2009-4-22 00:30
662011
台湾在数年前专利侵权除罪化之后,所有的专利侵权的问题都从刑事诉讼变成了民事诉讼,意即最多只是金钱的赔偿而已,又由于在要求赔偿之时,告诉人有举证的义务,使得专利的保护似乎没有想象中的凌厉,因此一位颇富盛名的专利前辈就提出了「专利无用说」,引起广大的回响,而本人以为,前辈应是有感而发,对当时专利法令的不完备,或有爱之深而责之切的意味,却也常成为许多专利新鲜人拿来做为是否加入专利人的参考,也是专利老鸟们茶余饭后不错的闲聊话题,但也有发明人因此而却步,对自己的发明创作未及时做专利保护措施,而造成了损失,也是十分可惜;而一些学者前辈的论述中往往有所谓的『一件好的专利,胜过许多小的改良专利』,这句话本人深有同感,不过在后面却必需补充一句,如果公司暂时没有好的优质专利发明,先以多数个小的发明来充数,仍是未来壮大公司的利器,也是专利布局的基础。

其实小的发明就专利布局的意义仍是不可轻忽的,而且往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如下围棋般的效果,关键少数就可以攻城略地,可以在该技术领域中渐渐蚕食鲸吞, “多而有小用”的专利群,对内可形成堡垒,筑起自己的专利城池;对外则可以做为专利布局中的口袋战术,或形成阻碍墙,以防止他人轻易的扩充其专利版图的完整性;对于分散的专利技术,如果是处于他人专利群的中间(他人申请专利范围的漏失处),则又可做为削弱对手专利实力的效果,而且和围棋不同的是,那个棋子不会无意间被对方吃掉;从这个层面来看,取得专利的好处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消极的扩充自己的专利版图,当然是优质专利最佳;另一种是积极的在他人的优质专利中找出空隙,成为自己的专利点,不管这个专利点是大还是小,只要是多,就能达到和对方合作或制衡的效果,就这个层面来说,公司要发展自有品牌,恐怕申请多数的专利仍是不得不走的步骤。

Hitachi公司的名言:“专利”是有价值的,只要该公司有使用到该项的专利技术,这专利就是有价值;那么专利最大的价值会发生什么时机呢?专利最大的价值会发生在「同业竞争者或其他的使用者没有选择余地且必须使用该项专利技术!」

专利产量充实的台湾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数年以前就开始将许多有效的专利权抛售,许多厂商争相竞标,对于大量的专利权销售,工研院以相同性质的数个专利“包装”成一个单元同时贩卖,也可达到可观的利润,所以大量的专利仍是有其利润可图。

另外就两竞争者有官司专利争讼时,往往是双方的专利权互相共享成为最好的结局,虽然表面上仍有一些金额的赔偿,仍是能达到双赢目的,而欲上谈判桌时,若专利数量不多,气势就差得多了,而且也许甲方的小专利恰好可以卡到乙方产品的重要关键点,所以一味的认为过多的专利是「滥竽充数」或「难登大雅」,个人以为可能情况没有那么可悲;当然过时产品的专利,虽然专利权还没有截止,那么主动放弃也不失为一种节省公司开支的方法,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在此不多评论。

因此,既使是技术手段不高所完成的创作,以现行专利法而言,仍然可以形式审查的方式取得(实用)新型的专利,许多人以为没有多大用处,但只要是产品仍在销售,仍未可知其是否仍有谈判或转让的空间,这里应是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可以发挥之处,故在保留专利与删除专利之间,不妨再予细细思量。

在下曾经遇过有许多业者,自以为客户(买家)已经非常固定的长期交易,彼此之间也有不错的交情,因此就以为专利已没有必要存在,而放弃了专利缴费,但当专利案确定失效之后,又有其他业者捧着权利金来购买专利,顿时失去了许多交易的机会;又有因专利权放弃之后,大量的小工厂低价及低质量的对象仍会打乱原本的市场行情,而使本身的利益受损,如此一来,专利究竟无用或有用,实在是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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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esta  中级会员 | 2009-4-22 01:43:45

Re:专利真的无用吗?

鄙人的理解,请陈老师多多指教。

专利的本质就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也就是说,拥有专利权的人有权在某个技术领域划出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

在技术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技术表达的有限性。每种技术方案就必须符合自然规律。对于同样的一个技术问题,能够解决的技术方案是有限的。

从这点意义上说,专利权人所画的那一块领地并不是处在荒野中,而是处在马路上。有效的专利就等于是一个设下了一道卡子。对方要通过的方式无外乎以下几种:

1.留下买路钱,不管是支付许可费还是交叉许可抑或是购买专利所有权,都是一种支付的方式。

2.绕过专利。就是说绕开收费站。从这点上来说,专利质量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就是宽度。很明显,越宽对方就越是绕不过去。

3.强行攻破专利权。就是通过无效的手段使专利权不存在。从这点上来说,评价专利权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坚实度。很明显,不堪一击的专利,再宽广都没有任何意义。

顺便提及下,这个涉及到专利撰写方面的策略问题。就好比是给你一堆砖头,让你砌一堵墙。在高度不便的情况下,墙越宽就越薄。权利要求的范围越宽,稳定性就会下降。

专利权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双方讨价还价的资本。在不同的情况下,该资本的价格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可以比较清楚的说明这一点。

假定从北京到上海就只有两条路,A和B。现在我在A路上(靠近终点上海)拥有一个专利,也就是设下了一道关卡。如果你从北京出发的时候就知道A路不通,自然会选择B路出发。这时候我所拥有的专利对你来说就没有一点的威胁,自然没有价值。但如果是你已经走了一大半了,才发现这里有一个专利阻碍。这时候你要回去重新走B路就成本太高了。这时候我的专利的价值就在零和你重新走另外一条路之间的费用之间。具体的价值取决于双方的谈判能力和手中可以打的牌。

现在的问题是,专利权已经形成了密集的丛林。很难知道自己的前进的道路上会遇到多少障碍。这等于是一种囚徒困境,对方已经布置了大量的专利,我的最优策略也就跟着布置大量的专利。这样在对方和我谈判的时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套用军备竞赛的概念,这就是专利竞赛。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但难以***。因为双方不存在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

扯远了,回来。在双方都拥有大量专利的情况下,很多巨头之间就会采取一种默认的许可行为。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对方免费使用自己的专利,同时自己也使用对方的专利。很多电子行业的跨国公司就是如此。也许,这就叫做一种“专利核恐怖平衡”吧。双方都拥有毁灭对方的力量,最好的策略就是相安无事。

在这个时候,为了能获得谈判的筹码,就需要大量的专利。准确的评估一个专利的价值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专利库数量的大小就被当作是一个评估的粗略指标。一个专利有没有价值,只有在用的时候才知道。

自己的一点愚见,请老师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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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sjctl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4-22 08:10:19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回复上篇Senior Member读者,您好:

  其实您客气了,您举的例子实在很妙,生动而活泼,观念也都正确,至于您说的那一部份,较属于深一点的内容,我个人本来是排在“专利布局”的时候再详细说明,原订本次论坛的初期阶段,是先把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抛出,使一般的读者有个概念之后,都有一定的程度时,再一起脑力激荡,可能所发出的火花会大点,若觉得在下讲的还不够详细的话,一方面请您见谅,另一方面也很高兴获得你的交流。

  对于刚踏入知识产权的人,通常无法理解“专利是一种排除他人侵害的利器,而不是自己拥有的制造权利”的涵义,但您第一句就一语道破,真的很不错。

  对于您说的通过他人专利的方法,用钱买是一种,绕过去也是一种(台湾专用术语叫回避设计),另一种是强行攻破专利权(无效宣告)等等,都是常见的,不过这多半是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眼光,若跳脱这个框框,用一个(公司)管理者的眼光来看,就会发现其实路子没有那么死,比如说,学校教授的专利,在台湾有不少是为了教育升等才不得不去制造一些专利,像这种专利对申请人来说有另一层涵义,那么他的专利己经达到他的目的,自然就没有攻不攻破的问题。

  另外,重新设下路障也是一种方法,举个故事为例,一个人新买了脚踏车,第一天放在家附近就被偷了;然后,他又买了另一台新脚踏车,并且买了一个锁加强防护,结果没几天又被偷了,那个锁还被打开并丢在地上,并且小偷在地上撂下狠话:「不管多难的锁我都能开」;他更不爽了,再买了一台,然后上了两个锁,并且又用个链子栓着栏杆,也写了一个条子:「看你怎么偷?」,就安心上工了,等到回来时,看见自己的车子被更大的锁给扣住,偷儿也留了话:「看你怎么骑回家!」,懂我要讲的意思了吗?这种都是专利布局的一环而已。

  另外,专利的案件数虽说是一种手段,一种利器,但也是要有点计划的,就是研发的方向要悉心去规划,否则散弹枪打鸟的威力是小很多,至于怎么规划,多半用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之后,再予详细的布局,可能以后再多论述。

 最后,您说的评估专利价值很困难,在国际间的名词是叫专利鉴价(台译),但其实一件专利案是否具有价值,又岂是外人(也许该鉴价者自称是专家)所能理解,多半还是回归于商业利益的大小来判定.较为实际,比如说,美国Intel公司和下游厂家订了合约,为了抢时间,或者初期为了卡位而设计了一些不太实用的东西,Intel公司也因此收取了合作公司的权利金,让合作的公司可以借着专利来垄断市场,此时,若有人设计了新一代的构件,正好可以取代那个原本的产品,请问Intel公司可能采用吗?当然不会,因为他收了权利金,和他已没有关系;而付权利金的合作公司会采用别人好的专利产品吗?当然不会,因为他投下了很多金钱,正要捞回成本,而且是垄断了市场,所以尽管是个三流的设计(专利),我们消费者还是只能用这种三流的东西,而好的新专利设计,能够被市场上所使用,达到预期的目标吗?似乎不能对不对,所以事情有时不是那么单纯到可以用一种模式一语道破。

以上浅见提供参酌

     陈天龙敬覆0422
propatent  注册会员 | 2009-4-22 17:11:17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呵呵,知识产权的讨论总是一说就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两位前辈可谓是认识深刻。正好昨天参加一个北京朝阳区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周的活动,再结合自己的理解。说一下。

1  对于专利有没有用。启动周上还举办了一个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论坛。交通银行可以让企业拿着知识产权贷款1000万以下。同时政府和一些政府组织可以贴息。这里面,知识产权包含专利,但不仅仅是专利。虽然从交行一个副总经理的介绍贷款条件上还要其他一些企业运营要素,但如果企业缺乏知识产权,那肯定不能申请贷款。而作为专利,相对其他的知识产权有较有利的因素。如实用新型较容易申请。而且专利的数量可以很大。(附,任何企业都可以尝试贷款,可以提高银行信用度,以便于后期贷款方便)

2 对于专利有没有用。大家可以翻开高新企业认证条件,可以看到有知识产权还是重要的。(附,通过认证的好处就是可以少交税等)

3 对于专利有没有用。可以加大市场宣传,可以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好像这有利于政府采购(但本人不确认)。

4 对于专利的回避/攻破/相互许可。两位说了很多。我加一点。对于专利密集的情况,可以采用预测(见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215169&sty=1&tpg=2&age=0 )。但是预测的成本还是很大的。比如联想在收购IBM笔记本的业务的时候,还收购了上千的专利。也说明了在大量专利存在的时候,不是我们回避不过去,而是采用回避策略,成本也许更大。但是就是怕人家死活不许可,这个时候,可以采用回避策略(见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215150&sty=1&tpg=2&age=0 )。还有就是对于互相掐脖子的方法,是很敌意的方法。微软曾经对专利的态度是保护和排斥,但最后还是改变为合作。采用这种方法也可以用TRIZ(在本论坛我没有做过介绍)。至于具体的战略布局还是等待天龙兄的教导。

5 对于专利的估价。我问过自己,找过资料,想过一些方法,感觉实用性还是不强。中科院的刘海波说也是一个世界难题(刘海波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者之一)。昨天在用知识产权质押论坛上我也想,要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质押,就必须建立评价模型。一个新闻说上海那边有一个,但是我不知道现在用的怎么样。还是哪位知道的说一说。
姑苏慕容  中级会员 | 2009-4-23 05:15:00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请陈老师指点。

总觉得专利价值的评估真的很艰难。我所知道的资产的评估方法有这些:

成本法,该方法主要是评估重置或者说是再造该技术的价格。但是,我花100万开发了一个技术,并不是说该技术就只能卖100万。我还指望着这只母鸡给我下金蛋嫩。

市场法,考虑类似的销售和交易的情况。问题是,技术和技术之间是存在很多不同的。另外,技术许可协议可以有多种的衡量方法,历史交易怎样才能给我在估价方面提供帮助呢?

第三种方法就是收益法。对就是专利技术的未来收益进行估价。也就是说,专利技术的价值由其专利期限内产生的现金流来决定。但问题是,未来的事情总是不确定的,比如说通货膨胀、市场的急剧波动等。

第四种方法是许可费的免除。我也不知道许可费有多少。

这四种方法的计算基点是不同的,计算出来的数值也不会相同。在什么情况下该使用哪种方法呢?

专利技术价值评估中还会受到很多其他重要因素的影响,如:

专利技术的独特性

技术的深度和广度

竞争性或已有技术

技术完全商业化所需要的时间和程序

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技术的能力

市场规模以及市场的未来前景

对未来技术的战略性和计量经济学的影响。

这些都是难以评估的。另外,很多时候技术都是打包评估的,这样更增加了评估的难度。

另外,专利的价值绝对会受到专利文件撰写质量的影响。不过很多价值评估人员并不懂专利法、看不懂专利文件,更不懂整个产业。在这个基础上作出的评估价值又有多大的参考价值呢。

不过,如果有人(或者一个团队)懂评估,懂法律,懂技术,懂产业,那评估出来的价值应该还是靠谱的。

好像美国评估界的某位权威人士被问到技术评估的最好的方法是什么,他说,不知道什么是技术评估的最好的方法,但知道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发现并使用对某个具体的技术的最好的方法。我想,他说的大概就是陈老师你所说的要更多的考虑商业上的各种因素吧。
podesta  中级会员 | 2009-4-23 16:56:12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谢谢陈老师的回帖。我的确忽视了专利检索和分析的作用。虽然检索和分析难以给出非常精确的结果,但确定在确定整体的技术发展方向上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
propatent  注册会员 | 2009-4-23 17:31:25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提供一篇专利估值的文献,一篇很全面的论文,还不错。

面向专利技术的评价方法与应用研究
http://www.aaaa.org.cn/yanjiuchengguo/%D1%A7%CE%BB%C2%DB%CE%C4/%C3%E6%CF%F2%D7%A8%C0%FB%BC%BC%CA%F5%B5%C4%C6%C0%BC%DB%B7%BD%B7%A8%D3%EB%D3%A6%D3%C3%D1%D0%BE%BF.pdf

更多的资料可以点击
http://epub.cnki.net/grid2008/detail.aspx?filename=KYGL200802026&dbname=CJFD2008
其中文章之间有不少的有用连接
npsjctl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4-24 01:28:25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感谢propatent兄的提供意见及引证数据,使我增广许多见识,也谢谢podesta兄的热情参!
另外,在此回复杨兄的指教
1.专利鉴价的学理,在下并未涉略太多,若杨兄能在此多作说明,在下诚心受教
2.惟在专利鉴价的实务上,实际的运用也实在不多,白话一点,专利鉴价的目的主要是决不决定要买或卖,在中国的社会,大半都是老板说了算,我一直以为能当老板是聪明的,至少比我聪明多了,他自会盘算他的投资报酬率吧,所以我见过的老板,不管大公司或小公司,只要是投资一定是自己来决定,顶多和几个亲信研究一下,而鉴价只是其中一小部份,都是管理者自己的裁量权,很少是由专利的专家来决定他要不要支付专利的价值的,以这个角度来说,其实做知识产权的这一块,专利鉴价似乎是吃力又不讨好,万一评估专利价值很好,却不一定赚钱,这和电影一样,有时叫好不一定叫座,而常有小专利,可能只是当时随便请个实用新型,没想到往往却是最赚钱的金鸡母,这种例子真的是不胜枚举,因此,与其这样,何苦去淌这趟混水呢?所以在下一直没有好好去研究。
3.另外,多年前我公司的业务对某个客户收费很高,我有点替他担心,问他:你的收费会不会太高了?他回答得很妙,他说出了:客户认为值得,就不贵!,我是很欣赏...
专利鉴价也是一样,专利值不值那个价,我想出钱的老板不是用那些学理算的,应该就是有订单来时,加加减减,合算就买,不合就不买,我不认为看不到买气,而以技术的理论或管理的图表数据就能让老板付钱,要是您,会付吗,至少我是不会的,宁愿简单些,比较实际些。
4.至于卖专利的一方,若专利鉴价评估高,其实还别高兴得太早,因为买方还没决定买之前都还未订,买方是付钱的,一定是有报酬才会进行,取决的方向,就是前几项说的,那又回到原点,所以关键是付钱的买方,故鉴价就变成纯参考的东西,那鉴价者还算是专家吗?

我可不认为专利鉴价能被专利人员吹嘘出什么大作用,因为他离不开买卖的商业架构,就是供需的市场决定了价钱的好坏,脱离了这个,专利鉴价就没了意义,所以对于买卖,我宁愿相信商人的机智,而不会太在意一些理论的东西。
以上仅是个人浅见

陈天龙敬覆
姑苏慕容  中级会员 | 2009-4-24 02:11:17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陈老师,我是后辈,可不敢当您如此称呼。

我相信专利价值的评估是一门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经过科学的评估得出的价值应该是可以作为交易的依据的。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专利的评估需要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因素,而现在的评估人员的知识结构乃至整个评估技术还没能够有效的解决专利评估中的问题。我总认为,交易双方在本次谈判中各自的地位都应该被纳入价值评估体系中的。专利评估很多时候忽略了一些关键的因素,所以导致评估出来的结果不被交易双方所认可。

我相信随着评估技术的提高,评估出来的价值在最终的交易中会越来越有发言权。不过就目前而言,就像您说的那样,仅仅是一个参考而已。
qszl  中级会员 | 2009-4-24 02:49:22

Re:[陈天龙 讲座一] 专利真的无用吗?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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