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上篇Senior Member读者,您好:
其实您客气了,您举的例子实在很妙,生动而活泼,观念也都正确,至于您说的那一部份,较属于深一点的内容,我个人本来是排在“专利布局”的时候再详细说明,原订本次论坛的初期阶段,是先把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抛出,使一般的读者有个概念之后,都有一定的程度时,再一起脑力激荡,可能所发出的火花会大点,若觉得在下讲的还不够详细的话,一方面请您见谅,另一方面也很高兴获得你的交流。
对于刚踏入知识产权的人,通常无法理解“专利是一种排除他人侵害的利器,而不是自己拥有的制造权利”的涵义,但您第一句就一语道破,真的很不错。
对于您说的通过他人专利的方法,用钱买是一种,绕过去也是一种(台湾专用术语叫回避设计),另一种是强行攻破专利权(无效宣告)等等,都是常见的,不过这多半是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眼光,若跳脱这个框框,用一个(公司)管理者的眼光来看,就会发现其实路子没有那么死,比如说,学校教授的专利,在台湾有不少是为了教育升等才不得不去制造一些专利,像这种专利对申请人来说有另一层涵义,那么他的专利己经达到他的目的,自然就没有攻不攻破的问题。
另外,重新设下路障也是一种方法,举个故事为例,一个人新买了脚踏车,第一天放在家附近就被偷了;然后,他又买了另一台新脚踏车,并且买了一个锁加强防护,结果没几天又被偷了,那个锁还被打开并丢在地上,并且小偷在地上撂下狠话:「不管多难的锁我都能开」;他更不爽了,再买了一台,然后上了两个锁,并且又用个链子栓着栏杆,也写了一个条子:「看你怎么偷?」,就安心上工了,等到回来时,看见自己的车子被更大的锁给扣住,偷儿也留了话:「看你怎么骑回家!」,懂我要讲的意思了吗?这种都是专利布局的一环而已。
另外,专利的案件数虽说是一种手段,一种利器,但也是要有点计划的,就是研发的方向要悉心去规划,否则散弹枪打鸟的威力是小很多,至于怎么规划,多半用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之后,再予详细的布局,可能以后再多论述。
最后,您说的评估专利价值很困难,在国际间的名词是叫专利鉴价(台译),但其实一件专利案是否具有价值,又岂是外人(也许该鉴价者自称是专家)所能理解,多半还是回归于商业利益的大小来判定.较为实际,比如说,美国Intel公司和下游厂家订了合约,为了抢时间,或者初期为了卡位而设计了一些不太实用的东西,Intel公司也因此收取了合作公司的权利金,让合作的公司可以借着专利来垄断市场,此时,若有人设计了新一代的构件,正好可以取代那个原本的产品,请问Intel公司可能采用吗?当然不会,因为他收了权利金,和他已没有关系;而付权利金的合作公司会采用别人好的专利产品吗?当然不会,因为他投下了很多金钱,正要捞回成本,而且是垄断了市场,所以尽管是个三流的设计(专利),我们消费者还是只能用这种三流的东西,而好的新专利设计,能够被市场上所使用,达到预期的目标吗?似乎不能对不对,所以事情有时不是那么单纯到可以用一种模式一语道破。
以上浅见提供参酌
陈天龙敬覆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