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链的角度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在电子、通信领域,一条产业链通常包括上游的技术提供商、中游的产品设计开发企业和下游的产品加工制造企业。
技术提供商研究新的基础的技术,通过技术许可获利,或者通过出售核心零部件/芯片获利。产品设计开发企业围绕技术提供商提供的基础技术设计开发出满足用户/市场需求的具体产品,通过销售具体产品获利。产品加工制造企业主要是接受技术提供商或产品设计开发企业的委托,生产制造满足委托方要求的零部件/芯片或具体产品。
绝大多数外国企业,例如英特尔、IBM、杜比、飞利浦、汤姆逊、日立、东芝等等,既是技术提供商又是产品设计开发企业。国内很多企业,例如海尔、波导等等,侧重于利用已有的基础技术设计开发符合用户/市场需求的产品。还有很多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其内容基本就是代工,纯粹地为外国企业加工制造产品。
对于每个企业来说,虽然其知识产权的工作都包括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这几个主要部分,但是对位于产业链中不同位置的企业,其知识产权工作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对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技术提供商来说,其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在于:
1、部署基础技术专利
2、标准与专利的结合;
3、专利运营;
4、收集行业信息,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5、对竞争对手进行专利侵权监控;
6、对中游的企业进行专利侵权监控;
7、诉讼和应对诉讼;
8、实施商标策略。
对于位于产业链中游的产品设计开发企业来说,其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在于:
1、实施商标策略。
2、部署产品专利
3、专利预警;
4、应对技术许可;
5、收集市场信息,预测产品的发展趋势;
6、对竞争对手进行专利侵权监控;
7、诉讼和应对诉讼。
对位于产业链下游的产品加工制造企业来说,其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在于:
1、防止过度专利化;
2、获得技术许可;
3、应对诉讼。
在一条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利润是最高的,中游企业的利润次之,下游企业的利润最低。相应地,上游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也是最高的,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中游企业次之;下游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最低,投入也最少。
目前,政府大力提倡以创新立国,力图将我国由制造大国转变为创造大国。具体到一个企业,如果希望从下游的加工制造企业上升为中游的产品设计开发企业,则不仅仅要在产品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还要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相辅相成。如果只重视产品的研发而忽视了知识产权,则必然会事倍功半,最后甚至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同理,如果希望从产品设计开发企业上升为技术提供商,则不仅仅要在基础技术的研究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还要在知识产权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从制造到创造,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技术、知识产权这两道槛都得迈过去才行。目前的情况是,我们缺少具有商业头脑的对产业有深刻认识的知识产权专家。绝大部分专利事务所还停留在专利代书、检索、翻译和无效、诉讼方面;很多学者也一直在法律层面、制度方面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讨。我们的企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