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帖子不错..我也来说说!
对于发明的新颖性问题!
一个高校的教授,申请专利!因为之前不知道该技术内容已被\"公开\",我就按申请手续给提交了.
进入实审,一审下来,一对比文件,是该教授曾经做过的一个报告.
我跟申请人沟通,申请人不明白这个也被公开,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答复说是未泄露技术内容,未公开.
我通过网络检索,查到被另一学院公开出版!
由于公开日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申请人就让主办方证明是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技术内容等.
其实,有很多高校的专利,特别是在一些报告会上\\研讨会上\\毕业论文答辩上等多种方式被泄露公开.
有些案子,由于无法提供证明,被驳回.
专利保护的宣传还没做到位哦!
再来说说公开充分的问题!
像生物工程方面的专利,比较会出现公开不充分.这是最让人难受的....
在提交之前,虽然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内容,代理人最好还是给编写内容上去,靠自己的理解吧!!甚至实验过程都要编了,当然这些内容不是关键技术,比如是一些效益实验等..但是,写了总比没写好,出现公开不充分,那就倒霉了.这一点,我每次写的时候都提醒自己.千万别公开不充分.哎....
有些发明专利,一审下来,有对比文件,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创造性.
但是由于说明书做了大量的实施例,审查员就会让你缩小保护范围的,也是靠说明书实施例够充分啊....
在尽量扩大保护范围的同时,说明书尽量公开充分,,留条小路.
我新手上路,后面的问题还很多,以后要常常来这里请教,请各前辈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