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很忙,发贴以后来这里都只是看看,没跟贴。看了这么多朋友的发言,其实早就明白了答案。
但是看到WWWW还是这么激烈,忍不住说两句:
审专利就像警察查案子一样,达不到客观真实谁都很清楚,不需要你把别人都当成****一样去这么激烈地强调和坚持。******?就像laoniulyb 说的“实质公平仅能通过程序公平来最大限度的保证”,要讨论的,其实是这个“最大限度”的问题,我说的专利局承担“一部分”责任,其实就是在讨论应该更好地保证这个“最大限度”,并没有说责任全在专利局,因为理论上来讲申请人申请时自己也应该做好检索工作。可是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到申请人和专利局两方的动作,而最后被否定,为什么只是申请人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呢?大家当然知道谈到追究这个责任有很多具体情况需要考虑,正是因为这些情况,现行的法律才没有追究,而没有追究并不代表完全正确,就像上面说的“存在,就一定合理吗”,鲁迅说过“从来如此,便对吗”?正是由于没有追究,所以才值得大家来讨论啊。这里是公开的论坛,不是法庭,讨论当然是从大众认为的公平角度而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
再说,在把问题拿来质疑的目的,只是为了引发大家的思考和发言,谁都可以各表其态,何必要这么努力去堵异议者的嘴巴呢,又不是人大现在正在修改法律。
是的,从你自信的语气来看,你似乎很懂些法律知识,但是以你目空一切的态度和大力打压别人发言的行为来看,这里真的很不欢迎你。虽然你懂法律,但不代表你可以对别人不屑一顾,别人也可能有胜过你的地方,例如理工背景的人做起某行的专利来也许比你更专业。另外,既然这里是开放的论坛,当然有很多新人是来这里学习的,你的博学如果是用在诚恳谦虚地教别人,那么大家都会欢迎,如果是用来打击嘲讽和炫耀自己,那么免了,我相信论坛里有更多专利界的前辈是谦虚谨慎的。
我浏览过你所有的贴子,不想多说。
感谢所有诚恳分析的朋友,尤其是很多长篇,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的分析,我都很谢谢各位给出的意见。
tanjie:
我删除了部分词语,学术讨论,大家心平气和一些,还请注意用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