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2008-4-19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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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niulyb  中级会员 | 2008-4-21 21:28:32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楼上讨论的已经超出法律的范畴,进入到社会治理的层次了。
社会的制衡机制有很多,法律仅是一个层次,还有道德和文化层次。
在法律层,有一个前定的观念——人性是趋利且自私的,法律通过调整个人的行为达到法治,实现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法律的规制精髓在于程序,重视程序还是重视实体,是法治与人治在法律层面的分野。
对于专业人士,用法律仅能规制人性最低层的东西,不能规制到道德层。例如医生,如果一名医生由于技术差,而非过错治死了人,法律是不能规制的。道德才是规制人性高层的东西,宗教也是。
法律,包括程序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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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ode  认证会员 | 2008-4-21 22:32:07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还有这样的问题。。。强悍。。。思考得真深入!
南月 wrote:
最近与同事讨论到一个问题:专利授权后被无效,专利局是否有责任(发明专利)?
同事坚持认为专利局应付一部分责任,理由:专利权人当初付出了资金和精力来申请专利,专利局作为一个审查批准的机构,既然经过审查批准了授权专利,就表示了一个政府机构的裁决动作,而后来能被无效,就说明该专利当初就是不该授权的专利,审查机构应该为当初的授权负一部分责任,而不该由专利权人独自承担所有的损失,否则做出该授权决定的政府机构,其公信力应该被质疑。
各位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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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  注册会员 | 2008-4-22 00:38:46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redstar wrote:
这样的问题
无语
提问题欠考虑

恐怕不是欠考虑,而是一个空瓶子里面有了几滴水,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了
bestlyh  中级会员 | 2008-4-22 22:18:27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可别这么说楼主,思考是没有错误的,说人家问题太简单的人,还不如想想自己,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提不出来。

这种问题,也许很难有答案,但是仅是个问题而已,楼主可没说专利被无效了之后专利局必须负责任,人家没这么说。

既然是个问题,带动了大家的思考,得到很多的思考结果,这不是挺好嘛。提简单问题的人,其实绝大多数都是聪明人。因为那是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以后,才知道简单的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
zls0  认证会员 | 2008-4-23 00:46:29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bestlyh wrote:
可别这么说楼主,思考是没有错误的,说人家问题太简单的人,还不如想想自己,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提不出来。

这种问题,也许很难有答案,但是仅是个问题而已,楼主可没说专利被无效了之后专利局必须负责任,人家没这么说。

既然是个问题,带动了大家的思考,得到很多的思考结果,这不是挺好嘛。提简单问题的人,其实绝大多数都是聪明人。因为那是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以后,才知道简单的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
赞成,能提问题是勤奋追寻真理的表现,有时明明知道一些答案,但还是提出来,引起大家的思考.开卷有益.
本来,专利权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专利局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专利权,是一个行政行为(一次),在请求人的请求审查下,专利局又依据专利法对授予发明专利权裁定无效,又发生一次行政行为.尽管后边可能又经过一审或二审的司法程序,但是整个过程对于授予发明专利权来说,一般是专利局是站在专利权人一边,维持有效,除非请求人提出确凿的证据,专利局才依据专利法改变先前维持决定,因为专利权有效只有一次,而无效请求行为可能会发生数次.

专利的无效宣告制度涉及的法律问题在法律界争论不休已很久了,谁是谁非,可能还没有定论,在这里展开纯理论式讨论收益甚少.还是规入学院范围内争论下去吧!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8-4-23 16:33:23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很多东西不分是非,存在即合理,如果面面俱到,那是痴人说梦。
freeeman  新手上路 | 2008-4-23 19:52:08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什么叫“存在即合理”?
犯罪存在,也合理?
tianzhi2008  中级会员 | 2008-4-23 20:41:32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合理”也可以做有一定的\"道理\"、“理由”解。
即凡是存在的都是有其存在理由的。
tianzhi2008  中级会员 | 2008-4-23 20:43:39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多歧为贵,不敢苟同。”一位名人的名言很有深意。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8-4-23 21:02:13

Re:讨论:专利被无效,专利局有没有责任?

tianzhi2008 wrote:
“合理”也可以做有一定的\"道理\"、“理由”解。
即凡是存在的都是有其存在理由的。

对啊,那要看你想的理是对谁来说了。这个理不是一家之理,也不是众望所归之理。

有时间多学学辩证法,存在的即合理只是第一句,还有后一句呢。

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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