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授权当年年费的缴纳问题

2007-10-20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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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那么如果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00年6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3年5月25日,按专利法理解,该专利授权时处在专利权有效期的第三个年度,但是第三个年度马上就要届满,这种情况下对于专利权人来说是不是要同时缴纳第三年度和第四年度的年费?这样的规定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太不合理了,因为第三个年度只差几天就届满了,还要缴纳整年的年费。不知道在具体实务中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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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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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7-10-21 00:17:04

Re:关于授权当年年费的缴纳问题

你的理解很正确,但是不交年费 也要交维持费的,所以差别并不是太大。早点授权,早点行使专利权,这对专利权人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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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enfield  注册会员 | 2007-10-25 23:09:08

Re:关于授权当年年费的缴纳问题

我觉得这样还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对于发明专利实审时间过长的,比如在第7年的第12个月通过实审授予专利,那么授权当年的年费是2000,但是如果审查员发发慈悲拖到第8年的第1个月授权,那么第7年的维持费却只要300,就为了提前一个月授权,而白白多交了1700元,这是很不公平的,况且发明本身就有临时保护期,是否提前一个月授权对于专利权人来说也并非总是那么急迫。更重要的是,这本质上不是发明人要不要尽早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而是专利缴费制度存在缺陷要不要修正的问题,作为制度设计完全是可以克服这种不公正的情形。以上述第7年第12个月为例,完全可以按月份分割费用,即用300x11/12+2000x1/12=440,这样为当事人同样节省了1550元,如果更公正一些,还可以精确到按天来分割费用。
porschez  注册会员 | 2007-11-13 18:24:47

Re:关于授权当年年费的缴纳问题

看授权通知书吧,这个东西还是通知书说的算。一般情况会让你直接交下一年的,不会让你交了当年的之后,过了几天又交下一年的。反正不收年费也会收维持费。

其实晚授权,虽然当年交的维持费比年费少,但以后年费都是递增的,长远看还是不合适,特别是办了减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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