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申请人解除委托,代理档案应当给申请人吗?啥根据?
南山翁 wrote:
专利局发文原件须给客户,其它按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协商解决。
多数代理机构专利局发文原件已经即时转交客户,给专利局的文件也即时给客户副本,申请人解除委托时,代理机构不需要再给申请人档案。
以下二种情况易产生争议,如处理不好将对代理机构不利:
1、代理机构擅自变更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名样式(出于方便或骗取费减),解除委托时,代理机构须负责对真实签名样式办理公证手续;
2、申请文件、中间文件,不管是发出的还是接收的,未及时交委托人,或档案中委托人签收手续不全的,应在解除时移交或完善签收手续;
解除委托后,至少2年内,代理机构必须保留全套档案。 专利权有效期终结了,照样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档案要存多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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