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7-7-24 04:11
1710644
QIAOQH  新手上路 | 2007-7-28 00:53:54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lajy wrote:
此案件结论:“判决宣布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84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有效。”

疑问:
法院,应该没有权力维持专利权有效,只能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84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重新做出决定!!!

本人认为:
只有知识产权局,或复审委以知识产权局名义,来决定专利是否有效!!!
最新的一起复审委上诉北京高院的二审案子,一审一中院不但撤销了复审委的决定,还作出了专利权无效的判决,复审委大概觉得面子实在挂不住了,在专利权人同意一审判决的前提下,还主动提出上诉。然而结果是高院维持了中院的判决。当然,这个案子围绕的是外观设计专利,可能法院认为比较简单,直接就判了,高院并不认为中院有越权执法的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法院可能是依据第四款的规定,直接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即复审委的无效决定。
广告位说明
QIAOQH  新手上路 | 2007-7-28 01:01:11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具体案例请参见:
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53779
请注意中院依据的法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之规定,而不是第(四)项的规定。

上帖和本帖内容转自其他论坛。
广告位说明
QIAOQH  新手上路 | 2007-7-28 03:41:39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1年09月26日前后,《新浪网》、《中华网》、《人民网》、《央视网》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了《手机商屡屡被盗后发明防盗新方法》的报道。
诺基亚也把该报道收录在其阳光计划之中http://www.163.net/info/nokia/tech42.shtml
shurum  新手上路 | 2007-7-28 19:55:32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lajy wrote:
此案件结论:“判决宣布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84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有效。”

疑问:
法院,应该没有权力维持专利权有效,只能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84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重新做出决定!!!

本人认为:
只有知识产权局,或复审委以知识产权局名义,来决定专利是否有效!!!
也许法官认为复审委的这个决定太离谱了,就直接撤了并直接维持专利有效。
文昌公子  注册会员 | 2007-7-28 20:12:26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dailir wrote:
这是一个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下,个人维护专利权的一个鲜活生动的例子。
shurum  新手上路 | 2007-7-29 02:25:30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QIAOQH wrote:
看了人民网-市场报的报道,从事件的事实来看:法院撤消复审委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复审委应该改正错误。
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7-7-29 18:57:18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现在的复审委啊~啥也不说了,尽在不言中了
xzhuce  新手上路 | 2007-7-30 05:43:41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辛巴跳 wrote:
现在的复审委啊~啥也不说了,尽在不言中了
说了也是白说。咳
zhicujg  新手上路 | 2007-7-30 19:14:25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dailir wrote:
这是一个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下,个人维护专利权的一个鲜活生动的例子。
zhicujg  新手上路 | 2007-7-30 20:27:50

Re:民间专利发明人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

是个经典案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xzhuce

积分: 帖子: 精华: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