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qwq99 wrote:
换个方式与各位讨论,向各位学习。
1. 一种卷笔刀,在其本体上有一个与铅笔相匹配的锥孔,锥孔上有排笔屑的槽,本体上还有一条与锥孔相通的缝,刀片安装在该缝中,其特征在于,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该壳体与本体相对的一面是活动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活动面通过合页与固定面铰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合页处装有弹簧。
问明书中包括:...弹簧使活动面处于常闭状态,搬动活动面可打开排屑...。
该申请在后,能被在先的(标准答案)无效掉吗?如果不能,就说明标准答案写的不好!
我最关心的是“能被在先的(标准答案)无效掉吗?”
如果不能无效掉,就是最大的失败!即使能通过考试。
虽然文字描述是通过考试的必须,但这只是基本功。最重要的是代理人对专利本意的理解和把握。 |